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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父信了大半。
因为他气度谈吐不凡,破损的衣物也能看出来都是十分名贵的料子,肯定出身不低,高门大户中嫡子庶子争夺家产闹出人命的事屡见不鲜,所以倒也能说得通。
除此之外,孟徐长相正派,看着格外面善,也令南父逐渐放下戒备。
由于断了腿,孟徐还是无法下床自由行走,几个月来全靠南秀主动请缨细致照顾。
南秀的心思全都写在了脸上,每天只要一碰到孟徐的身体就会红了耳朵和脸,有时候连脖子都是通红的,傻子都能看出来她很喜欢孟徐。
但孟徐总是不动声色地和她保持距离。
不过承了人家父女的大恩大德,实在不好冷言冷语,所以孟徐面对天真热情的南秀心里时常感觉纠结无奈,尽量应她所求,时不时陪她说说话。
南秀怕他养病无聊,得知他喜欢看书后便跑去了城里,用从小到大攒下的钱给他买了许多杂书,又为了能和他多说一些话小心翼翼地请他教自己认字。
其实她自懂事起就和读书习字有仇,天天想着逃学去武馆练拳练腿法,长大一些又学长枪学刀剑,只勉强认识一些字,能颠三倒四背出几首诗词歌赋,让她老老实实坐下看书简直像要了她的命一样。
连南父都不强求她继续读书了,由着她去学功夫,至少还能强身健体,危急时刻也能保护自己。
油灯的光晕微微晃动了一下。
南秀眼前一黑,练字的毛笔逐渐脱手,很快“啪”
地一声落在桌子上,而她也软软趴在桌面,侧脸压着未干的墨上彻底睡着了。
然后她梦到自己嫁给了孟大哥。
她曾经在城里见过迎亲的场面,没想到自己出嫁的时候场面更加盛大热闹。
周遭满是震耳欲聋的爆竹唢呐声,她坐在摇摇晃晃的八抬大轿里,红盖头垂在眼前,冰凉的珠玉随着轿子晃得她眼晕。
很快她又被一群人簇拥着送进了洞房,孟大哥用金称挑开了她的盖头,她满心羞涩欢喜地抬起头,却撞上他冰冷如刀的视线。
南秀直接被吓醒了。
纸上的墨迹糊得不成样子,她顶着半脸墨水丧气地挠挠额角,又将废弃的纸团成一团。
这个梦实在太过真实,梦里那种难受的滋味久久萦绕在南秀的心头,导致她一整天都食欲不振。
不过等再看到孟大哥的那张脸时她又只能听到砰砰的心跳声了,活像是揣了一只小兔子,满心满眼都是他。
但南秀也知道,等孟大哥养好了伤之后肯定会离开这里。
南父不忍心女儿深陷进去,心知孟徐对女儿无意,也做不来强人所难的事,挟恩图报要求他回应女儿的一腔真心。
……南秀渐渐在父亲的开解下想开了,孟大哥就像她曾经救过的那只羽毛刚刚长齐的小雀,等学会飞了就会远远飞走,再也不会回到她身边。
只是她没有想到,不等孟徐痊愈离开,一伙蒙面山匪从天而降,将她住了十六年的房子一把火烧了个干干净净。
南父拼死将二人送往深山,到了山口前不远处捂着腹部重重栽倒,伤处涌出的鲜血不断溢出他的指缝。
他浑身发冷,白着脸咬牙让他们快走。
南秀哭着摇头,不肯松开父亲的手。
“爹你起来啊,我们躲进山里就好了……”
南秀的手一直在颤抖,她没有机会和那群人硬碰硬,南父察觉到他们绝非善类,所以聪明地没有选择缠斗,而是带着他们向山上逃命。
“爹不成了……”
南父疼得满头冷汗,捂着腹部的伤口强撑起最后的力气,望向孟徐道,“阿公山地险难行,常有野兽出没,南秀熟知山路,那些人追不上你们的。
快走!”
最后他又深深呼吸,苍白着嘴唇郑重说道:“……我将南秀托付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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