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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多勉有些幸灾乐祸。
二o二四年十月十八号,东国时间,晚上二十三点十三分——距离东国布告全体同胞书,已经过去了三小时十三分钟。
大绅国。
此时的时间,是中午十一点多。
池妍刚从自己的床上醒来。
昨晚自己的室友邹婉红为了庆祝成功申请到了大绅国籍,在家里开了个paRTy,导致她几乎一个晚上都没有睡好。
池妍和邹婉红都算是丁瑞大学的留学生,她们从小学的时候就认识,不过池妍是高中毕业之后,才来到了这里,而邹婉红是在高中的时候,就在大绅国读书,也因此,她才能满足申请的条件。
不过池妍其实不太喜欢邹婉红。
她本以为邹婉红还是自己以前认识的那个朋友,但是在大绅这五六年,似乎将她彻底改变了。
她对自己的东国身份完全看不起,同时极度渴望拥有大绅籍。
她渴望的其实不是大绅籍,而是成为一个大绅人。
平时喜欢跟风,当地的大绅人喜欢玩什么,她就玩什么,喜欢穿什么,她就跟着穿什么。
池妍完全不明白,邹婉红这种东施效颦的行为,有什么意义?更何况,「效」的根本称不上是「施」,用取其糟粕,更加合适。
邹婉红更是以能和当地的黑白色人种当上朋友,而感到骄傲,而完全不想和东人交流。
连交男朋友也是如此。
即使池妍曾告诉邹婉红,自己曾听到那些所谓的朋友,在背后调侃邹婉红时,说她是好用的跟帮,喜欢模仿的小丑,完全没有把她当朋友这件事。
但邹婉红脑子却好像有了问题,对此完全不介意,认为只要自己改变了大绅籍,就可以和她们和平相处,对现状反而甘之如饴。
甚至当那些人有时候抨击东国时,邹婉红还会加入,还「现身说法」:“是啊,是啊,我当时就是这样,真的完全不如这里,这里好太多了……”
国外的月亮最圆了,国外的空气最新鲜了,国外的项圈最适合套狗了。
大概都是这样的感慨。
听的池妍有些反胃,好像自卑已经铭刻在邹婉红的骨子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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