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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哗啦啦~”
一条蜿蜒的小河,沿着曹家洼大队缓缓向东边流去。
曹家洼大队身处祖国的大西北,环境算得上挺好,一条绕村小河让队里的田地庄稼,有水可浇。
可在这个没有化肥农药的年代,队里的人交完公粮后,也就勉强糊口而已。
像高玉芬家那样,只有一个女人挣工分,家里没男人的,更是连家里吃的口粮都挣不出来,只能每年拉饥荒,借大队里的粮食苟活。
这饥荒也是越拉越多,都快借不出来了。
这年月,饿死人可不奇怪…………曹朝阳忍不住摇了摇头,不愿再去想了。
蹲在河边,他捧起河水,好好地洗了把脸。
半晌,他看向水面上自己的倒影。
国字脸,浓眉大眼,一米八的大高个。
现在的他,刚满十八岁,正是最年轻力壮的时候,去干拉帮套的活,他都觉得可惜。
“我上辈子可真是傻啊。”
曹朝阳喃喃自语。
哪怕重生了,他心里也满是消散不了的悔意。
就是打一辈子光棍,都不能干拉帮套的活啊!
洗了洗手,他正想回家呢,就见河里的一处凸起淤泥,突然冒出了一连串的水泡。
心中来了兴趣,他脱掉布鞋,挽起裤腿,朝凸起的淤泥走去。
到了跟前,他俯下身子,伸出手往淤泥里一探,接着面带笑意地摸出了一个大河蚌。
“这得有一斤多重吧?可真大啊。”
曹朝阳仔细看了看,还有些吃惊。
这只河蚌外壳是黑灰色的,他两只手抱着都感觉沉甸甸的。
扭头用力扔向岸上,他挽着裤腿继续在淤泥里慢慢走了起来。
很快,他又踩到了一个河蚌。
伸手探进淤泥里,他摸出河蚌,扔向岸边,接着继续用双脚探着。
过了一会,曹朝阳又摸出了两个大河蚌,直到附近找不到了,这才意犹未尽的停了下来。
瞧着自己摸出的三大一小,四个河蚌,他脸上露出了笑容。
女人哪有摸鱼捉蚌有意思啊。
脱下身上打着补丁的蓝灰衬衫,他兜着几个河蚌大步朝家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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