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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李符回府后,热闹的庐州城还未完全苏醒。
晨光微熹,路上还没几个行人,只有三两家朝食摊支了起来。
稀薄的晨雾里,慢慢升起几缕炊烟,在锅勺的碰撞声中,冷清的街道上终于有了几分人气。
两人经过时,手上忙碌着的人都不自觉的停下来,惊艳于那个绰约多姿的少女,在愣神几秒后惊讶的把目光落在她和追命交握的手上。
十指相扣,这实在是最直白的表达,但更直白的是少女脸颊无言的羞红,像初生的烟雨海棠花,这样灼灼貌美的二八少女竟然会爱上一个落拓潦倒的中年汉子,实在让人不解。
世人总是先敬罗衣后敬人,先敬皮囊后敬魂。
这胡子拉碴的中年落魄男人,既没有如何出色的皮囊,穿着打扮更是不修边幅,不老实的穿着件半开的单衫,腰间别着个酒葫芦,一身潦草。
没有一个人不在心里暗暗摇头,这样漂亮娇嫩的小姑娘竟被这样一个潦倒汉子骗到手去了。
果然还是年纪太小。
那些眼神不算隐晦,好在追命实在是个不在乎别人怎么看他的人,他早已看破世事,最豁达不过了。
他没有一丝不自在,淡然处之,要他说,如今能让他在乎怎么看他怎么想他的,只有眉心有一点朱砂痣的小姑娘了。
至于桑菀,她更是不会在意,只有她知道,这个看似潦倒的男人有着世人没有的珍贵品质,这些远不是俊美容貌、华丽罗衣、无边权势能比拟的。
当一个人只会用这些去揣度衡量他人的时候,他们已经丧失了看见更宝贵更稀有的灵魂的能力。
走到街角时,一家熟悉的馄饨摊已经支起来了。
桑菀和追命对视一眼,刚相遇的时候,他们就是在这里吃了一碗荠菜鲜肉馄饨。
追命挑眉,无须她说,就领着她坐到了第一次来吃时的位子。
上一次他们是面对面坐着的,这一次因着小姑娘黏黏糊糊的劲儿,是紧靠着坐的。
追命解下腰间的酒葫芦放在桌上,朝对着灶头忙活的摊主喊一声,照例要了两碗芥菜鲜肉馄饨。
摊主应了一声,就开始麻利的擀皮剁馅。
这时辰太早,要吃上新鲜的第一碗馄饨,得等上好一会儿。
在冷清的早市里等待一碗要姗姗来迟的早食,一定是百无聊赖的,但是身侧有了让你满心满眼都是对方的人,一切都显出几分岁月静好的脉脉温情来。
追命看向甜滋滋的撑着头看他的小姑娘,一面笑着,一面问道:“某个小姑娘,愿意和我一起回汴京吗?”
他笑问着,却不像是问句,因为他早已猜到答案。
果然,桑菀的眼睛笑的更弯了,抓紧他的手,欢喜的说:“我当然要去,难道你还想把我抛下不成?”
追命拔掉葫芦的软塞,仰脖子喝了两口酒,只觉得心里从没这么畅快过。
他笑着,形容还是不修边幅的样子,可是眉宇间那种深心的寂寥已经淡了,显得他那双充满笑意的眼睛更加明亮起来。
他说:“追命怎么敢把你丢下?”
说完,他想起世叔和自己的三个师兄弟,笑道:“我带你见见我的三个师兄弟,我们几个情同手足。
不过他们见到你,想必也会吃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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