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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默微微点头,将情况记了下来,继续问道:“对南京,各扒窃团伙及势力的地盘划分,你了解的有多少?”
易文斌想了一下,道:“现在的情况我不是很清楚,但跟之前,应该没有太大变化,大致情况还是了解的。”
“标一下吧!
尤其城南…”
林默从旁拿过一份新地图,以及几支绘图的铅笔,示意他画一画。
众人也没有眼巴巴看着,根据易文斌给出的情况及二人的分析,又再仔细对案情进行了一番梳理。
案情自扒手被抓包起,扒窃团伙出于什么目标,要求他在那几日在码头这类地方犯案,窃取了行李之类物品。
应该没有针对性,因为扒窃团伙并未出事,窃得物品应该也是被扒手自己带走,所以在事后,并没有波及扒窃团伙。
但扒手所犯案子,应该闹出了不小动静,犯案地点,可能在匡大成所在警所,但非其负责区域,或在临近警所辖区。
不知因何原因,情况被匡大成获悉,因刚与扒手接触过,认出或猜测或怀疑乃对方所为。
再之后,因命案调查,知晓扒手遇害,其怀疑与对方新犯的案子有关,且意识到其中有猫腻,遂与扒窃团伙一样,隐瞒了情况并私底下偷偷调查。
其应该还掌握着一些其他的情况,不然,不会在知晓扒手死亡后立马展开行动,且有规律的抽出一段时间去查什么。
只不过,在调查中,他被目标察觉到了,并反过来查他,对方不知因何原因未选择撤走,而是选择对匡大成下手,并伪造成其是意外死亡。
没错,匡大成的死亡,林默怀疑对方就是故意伪造的,虽然粗略查看现场时,对方疑似匆忙抛弃了尸体,甚至尸体差一点便可能被水冲入长江中。
但对方若想事后挽救,便真的没有办法吗?而且他们能看出的那些东西,对方真就视而不见?而且若打定主意毁尸灭迹,又何必搞得那般复杂,不在尸表留下痕迹。
最主要的,毁尸灭迹并不符合对方需求,毕竟一个警察失踪,若无人打招呼之类,肯定会被警方仔细调查的。
何况被匡大成跟踪,对方大概率便已意识到其身份有问题,既然选择灭口,他们绝不愿再引来警方甚至情报处的注意。
所以啊!
匡大成尸体被发现,绝对是故意为之,就是为了让他们发现匡大成的尸体,然后认定为意外,继而避免遭受追查之类。
法医及痕检那边,也将更详细的报告送了过来,总体上与在匡家时的初步分析差不多,只是有一些细节上的补充。
提一下补充的,痕检那边,对衣物一寸一寸的检查后,在右肩外衣上发现了几丝细小毛发。
毛发与衣服起的绒和球卷缠在一起,未被水流冲走,且毛发断面较新鲜,遗留时间未久。
当然,毛发并不是人的,而是什么动物的,准确说,是已经被制成皮毛制品的动物皮毛,所脱落下来的毛发。
因为在毛发本身上,发现了加工皮毛留下的痕迹,依据对案情经过的推导,很可能是匡大成被人控制反抗时,挂曾留下。
而毛发分布,在左肩靠前,其他地方并未发现,据推导,很可能是敌人手上戴了副手套,一副真皮带毛的保暖手套。
真皮手套在南京也不稀罕,关键点在带毛及保暖上,眼下虽已入深秋,夜间已有一些冷意,但也尚未到戴保暖皮手套的程度。
当然,戴手套可能是有其他目的,像是遮掩防止留下痕迹,像是便于下药等等,不过林默更倾向于另一个。
如果是非常刻意的戴手套,那自然是选择最适合、最合用的,如果只是觉得有点必要,但并不是很在意,那大概率就是随手拿取一副手套来用。
在这里,显然后者的可能性更高,而随手能拿到这样一副手套,说明他要么现在用着,要么是近期用过。
而匡大成关联案件,扒手遇害大概率与行李有关,行李自然多半与出门在外的人有关,而两人前后接连出事,基本排除离京或路过的人。
即,行凶者自外地而来,比在南京更需保暖的地域,自然是得往北走了,其在十多天前到南京,再算上路途所需时间,单考虑气温,对方至少自华北甚至更往北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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