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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出于何种原因,施云声对江白砚向来不喜,将后者视为头号劲敌,每天都想与他打上一架。
理所当然地,一次也没赢过。
施黛认真想了想,觉得这或许源于小狼的胜负欲。
“江公子为何在这里?”
施黛眸光一转:“还有这位……”
方才施云声与江白砚动了手,受惊最重的,是江白砚跟前那名锦衣少年。
此人年纪不大,岁数应与施黛相仿,眉目隽秀,穿得那叫一个泼天富贵。
乌发以价值不菲的玉冠束起,身披白狐大氅,右手戴了个翡翠色玉扳指,晶莹剔透。
腰间还挂着个精致漂亮的白玉双鱼香囊,散出幽幽檀香。
这位一看就很贵的公子被吓得不轻,一张脸煞白到极点,现出灰扑扑的青,整个人往后一退,险些摔倒。
“在、在下阎清欢。”
少年掏出一块金丝如意纹手帕,拭去额角汗珠:“今日第一次来镇厄司应卯。”
“他是摇铃医。”
见施云声面露茫然,江白砚道:“摇铃医修习医道,是走街串巷的江湖郎中,只需摇响手中铃铛,百姓听见铃声,便可求医问药。”
施黛听说过这种大夫。
摇铃医又被称作“走乡药郎”
,平日行于乡间,栖息于荒野寺庙,为百姓医治,只收取极少的报酬。
印象里,摇铃医四海为家,身无长物,眼前这个……施黛看了看阎清欢手上价值连城的玉扳指。
“这是我爹送我的。”
感受到她的视线,阎清欢有些赧然:“我喜好研读医术,半月前决定当个摇铃医,这才离家来到长安。”
施黛一愣:“阎公子不是长安人?”
“我自江南越州来。”
阎清欢脱口而出:“话本子里,行侠仗义之事都发生在长安。”
施黛懂了。
这是个看多了话本子,憧憬斩妖除魔的富家少爷。
事实的确如此。
阎清欢紧张兮兮攥紧衣袖,看了看跟前三人。
这就是传说中的长安城镇厄司吗?好惊险,好江湖,连问候人的方式都如此别致,彼此用刀剑来招呼。
他不会哪天,被人亲切问候死吧?“我叫施黛,身旁这位是家弟施云声。”
施黛落落大方笑了笑,好奇道:“阎公子与江公子认识?”
“起初不认识,现在认识了。”
阎清欢:“从今日起,我与你们一队。”
嗯?施黛看向江白砚。
镇厄司共十二卫,每一卫中,分设三个小队。
施黛不久前加入镇厄司,目前属于闲散人士,并无队伍。
也就是说……“我们三人,暂定一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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