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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你能打开吗?我想喝。”
接过弟弟递来的玻璃瓶与铁皮盖,何麦穗将瓶盖放在牙齿上一撬,轻轻松松地弄开了。
将汽水递给弟弟,她留下铁皮盖在手心上,“留着,绝对有用处。”
弟弟已迫不及待喝了口,“姐,好像是橘子味的,啊!
姐,还有点锯舌头。”
说完,还回味地咂吧咂吧嘴。
橘子味?锯舌头?这让何麦穗十分好奇,将自个那瓶也放在牙齿上撬开,然后也喝了一口。
嗯,的确是橘子味,的确有些“锯”
舌头,原来汽水是这个味。
妈妈正在卖布的摊前很有兴趣地挑选着布匹,何麦穗带着弟弟走过去,先不打扰妈妈挑选布匹的兴致,待会再把汽水给妈妈。
“穗穗,你看这个花布好看吗?”
闻言,她看了过去,对比大部分人的蓝衣黑裤,这匹浅绿布是要显得新鲜些,让人眼前一亮的感觉。
当即她便回答了妈妈,“好看,挺好看的。”
“可惜不耐脏。”
妈妈将浅绿布给放下了,何麦穗将汽水递给了过去,“妈妈喝汽水,挺好喝的。”
妈妈接过去,没责怪她浪费钱,而是喝了一口,“嗯,是挺好喝的。”
嘿嘿,她保持着好心情又喝了口,接着听到弟弟打了个嗝,看到弟弟的那瓶汽水没剩多少了。
本以为弟弟会将剩下的一口喝掉,哪知逛完百货商店,弟弟的汽水还是剩那么多,“弟弟,你难道还要留着回生产队喝?”
弟弟坚定地点点头,显然是想回生产队显摆显摆。
“瓶瓶也可以留着,平日里拿来喝水挺好。”
对于妈妈的话,她很赞同。
“炒米,苞谷泡哟!”
听到吆喝声,妈妈带着浓烈的兴趣跑了过去,然后看着妈妈买了一袋炒米。
“回去泡开水吃,安逸。”
就这样,来到县城逛了一圈就买了一袋炒米。
对于午饭,妈妈说啥也不愿在外吃,说既要票又钱,划不来。
回到生产队,还没走到家,弟弟就跑去找小伙伴显摆他的汽水了。
在路上就有人问,“麦穗丫头,你那野猪肉卖了?”
何麦穗看到有人在竖起耳朵听,很明显是大伯娘,于是她回答道:“送给需要的人了,那人为了答谢我,就送了我一支钢笔。”
“钢笔?咱们庄稼人要那玩意干啥?划不来。”
“我觉得挺划得来的。”
不再理会众人的看法,何麦穗与妈妈回到自个家里,她放下竹筐径直回到屋里,掏出那信封,发现里面除了有支钢笔,果然还有票与钱。
钢笔是英雄牌,红壳身,金色笔盖,可真好看。
轻轻放好后,再掏出信封里的钱与票,发现都是肉票,钱足足有三张大团结。
里面还有封信,完全是以感谢的口吻写的,甚至还称呼她为侄女,且自称罗叔。
这样的举动,何麦穗很懂,到时便有更合理的说辞了,毕竟侄女给叔送野猪肉合理吧?那当叔的给侄女钱与票,也很合理吧?这个空子钻得很妙。
看笔迹,很明显是现写的,信里说大叔的老母胃不好,很有可能是真的,所以才需要野猪肚。
并且看那几位官职同志对大叔的态度,大叔应该是个官,为了老母才会铤而走险,何麦穗佩服且理解。
藏好钱与票,再摸了摸钢笔,真是越看越:()退婚就退婚,嫌我面朝黄土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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