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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袍怪倒也爽快,直接应战。
武将阵前捉对厮杀,在萧麦所处的时代,只是小说家言;但在武侠世界,这个首领一人之伟力,就足以左右两军胜负的时代,捉对厮杀就成了最佳的解决方案。
本以为不会打起来的萧麦,听到形势急转直下,不由得兴奋起来。
余秀为表诚意,先行下马,将长枪丢给一旁的随从,赤手空拳走到场地中央:“大王,请!”
红袍怪拨马上前,众镖师见状,惊得纷纷上前一步,以为对方不讲武德,要骑马偷袭余秀。
毕竟,坐骑对战力的加成实在太大了,步兵很难单挑赢过骑兵。
好在,红袍怪及时驻足,再开口时,声音也变得阴沉起来:“凭你一人,还不配与本王为敌,让方镖头也下马,我们酣战一场。
我若输了,分文不取;你们若输了,我要一半。”
余秀闻言,先悚后怒。
他乃名门正派出身,自幼因过人天资,兼品行端良,勤学刻苦,受到师父与诸位长老的喜爱,得他们倾囊相授,武功修为在众师兄弟间一骑绝尘,参加捕门考试,只比试了一场,就得到破格录用。
之后在门内,又得到诸位指挥、掌旗的指点,冬练三九,夏练三伏,无一日敢懈怠,武功突飞猛进,在整个着庸队里也是佼佼者。
如今,居然被一个占山为王的草寇蔑视!
余秀大怒:“何须方镖头出手,我一人足矣!”
“啊?”
镖头正要下马,见余秀这般言语,一时上也不是,下也不是。
此时,正在后方“听战”
的萧麦,立即感到余秀有点迂腐。
“有围殴的机会,为何要单挑?”
他亲身参与过围剿王无忧一战,深有感触。
薛徐严三人的武功,跟王无忧一比,啥也不是,但愣是蚁多咬死象,灭掉了王无忧。
足见人数优势,对武力加成巨大。
萧麦这会儿,双腿已经结痂,不影响战斗力的发挥。
只是,跟余秀、方镖头不认识,想上前帮忙,也一定会被二人拒绝。
索性安心“听战”
,等待最佳的出手时机。
这时,红袍怪亦翻身下马,上前两步,朝余秀一拱手,然后张开双臂,摆出约战的架势。
“大擒拿手?”
余秀一眼认出红袍怪的路数,心里便有了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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