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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是续写他国文豪,所以赵主任甭管对方有没有认真看,先把可能生的矛盾给抹除。
致敬毛熊国文豪?阿列克谢诧异,这个以“天才”
出名的华夏作家到底写了什么?
打开邮箱:
《逃向上帝》
——列夫·托尔斯泰未完成剧本《光在黑暗中亮》续尾
“续写托尔斯泰先生?”
阿列克谢笑出了声。
前面就说过,阿列克谢个人是非常喜欢陀思妥耶夫斯和托尔斯泰的,这两人前者是人类灵魂的探索者,后者是人类肉欲的探索者。
有极高的文学价值,即便两人都没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但不会有读者会因此就对其评价降低。
“《光在黑暗中亮》是托尔斯泰先生在以自己的人生经历创作的剧本。
你……”
阿列克谢并非对天才有什么敌意,主要是在他看来,如果一个作家以“天才”
为最大的标签,那么就代表作品没有越这个标签。
托尔斯泰二十四岁就写出上教科书的《童年》,陀思妥耶夫斯基二十四岁就写出名著《穷人》,这是绝对的天才,但作品属性更强,没人以天才称呼他们。
这就是阿列克谢的观点。
“也是有心了,托尔斯泰续作来作为贺文,确实是有心意。
用华夏的一句俚语来说是……”
阿列克谢突然就卡壳了,他也是个狠人,愣是僵住苦相,两分钟后想到要说的话语才活动开来,“一千公里送鹅绒,礼物轻但情谊非常的重。”
知道对方贺文内容,阿列克谢把文件转到手机上,一边去食堂吃饭,一边看问。
时间也差不多了,我们说个大英美食的笑话吧。
白帽子食堂的厨师是毛熊国人,大电视的食堂厨师是法兰人,大英驻华大使馆食堂厨师是印度人……
边吃边看,阿列克谢瞧着顾6的前言,露出了点笑容,至少没瞎写,对托尔斯泰先生的经历有一定的了解。
慢慢开始看。
刚开始阿列克谢,还有时间啃大列巴,并且还蘸果酱,时不时地嚼一口红肠。
但后来,果酱也不蘸了,红肠也不吃了。
吃大列巴的度也越来越慢。
直至大列巴完全从手上掉到了盘中。
唰!
阿列克谢看着手机,整个人弹起来了,好像有一股气让他的双腿就直了。
那是什么气?
文气!
瞧见好文,神清气爽,忍不住起身活动。
不知道有多少人有这个经历。
更进一步——
[他曾经很有钱,但后来变得很穷,没有人认识他,他爬到壁炉旁边的床上……哦,我的头,我愚蠢的头!
我的头……他叫什么名字,那个老人?富有的人,只剩下身上的衣服……折磨他的女人在他死的时候不在他身边……]
炸了!
阿列克谢读到这里文气爆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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