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白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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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章 大雁(第3页)

添加了葱姜蒜和香菇干的鹅肉,香气浓郁,只闻闻就让部分族人们流下口水,迫切地想尝一尝族长都推崇备至的大雁肉是什么味道。

陶盆中还有不少凝固的大雁血,柔软又坚韧,在盆中闪着微光。

食堂里现在有十几条长桌,每桌可以坐下十个人,通常都是以家庭为单位坐的。

现在到了开饭的时间,每桌被端上了一大盆的鹅肉,另外还有现煮好的喷香的粟米饭,每人一大碗。

很多小孩子已经开始伸手往锅里抓,被父母给制止了。

张洪拿起筷子,夹碎一小块大雁血,吹了吹放到嘴中,熊火的厨艺越来越好了,大雁血混合着调料的香味,入口有嚼劲,又夹起一块鹅肉,鹅皮煮的十分筋道,鹅肉也煮的入味,用牙齿咬下一条肌肉纤维,慢慢地咀嚼着。

看到族长开动,其他小队长们也不客气,连忙拿起筷子吃了起来,而队长们都开动了,其他的族人也不再等待,纷纷夹着盆里的肉、血,大快朵颐起来。

“唔……好烫”

“嘶,真好吃,比鸡肉好吃多了”

“熊火的手艺可以啊,回头你跟他学学,每次煮出来的饭都碎乎乎的”

“滚,你不吃有的是人吃”

“哎哎,那个大雁腿给我留着……”

“你吃这么快干什么,哎?别夹我碗里的啊……”

这顿晚餐很快在大家风卷残云般的吃相下结束了,但关于大雁在部落中的故事,才刚刚开始。

在后世的淠河上游佛子岭水库附近,张洪父亲年轻的时候,几乎每年冬天都会跟着一个老板到山里去杀鹅,除了给一些工钱之外,还会将这些外地老板不要的鹅头、鹅掌给带回来。

因为小时候家贫,张洪最期盼的,就是父亲能够从山里回来,给他带上一些鹅头鹅掌,跟泡发的黄豆放在锅里煮,煮的又咸又香,一下能吃好几碗饭。

这些鹅头都是成麻袋给带回来的,一般父亲会留下一半,剩下的给周围的邻居送过去。

小的时候,张洪很不解,为什么这么好吃的鹅头,那些老板不要呢?后来父亲跟着舅舅做鹅毛生意,处理鹅毛的时候,张洪才从舅舅那里听说,这些鹅毛都是要出口到俄罗斯的,一只7、8斤重的大鹅,身上最多产不到一两的鹅绒,而这点鹅绒,就比一整只鹅的鹅肉值钱。

部落里抓到的大雁,绒毛也有一些,上百只的大雁,只取到了不到5斤的鹅绒,不过其他羽毛倒是挺多的。

这些羽毛也不是说没有用处,大一点的翎毛可以用来绑在箭支后面,小一点、软一点的切碎后,塞到衣服夹层里,也能代替一些绒毛,当做保暖的材料。

后世的一些便宜的羽绒服,就是用这些羽毛作为里面的填充物。

除了羽毛之外,鹅身上也是有很多优点的,比如抵抗力强,不容易生病。

这一点在大规模养殖的时候很是重要;其次是肉质紧实,吃起来十分爽口,腌制过后也有一番风味;还有就是生长周期虽然长了一些,但个体体重要比鸡鸭都大。

吃了一顿炖鹅肉之后,部落里的人,看天上飞过的鸟,都在想着如何把它们给弄下来,尝尝好不好吃。

还真有不少人实践,用弓箭去射大雁,只不过毫无收获罢了。

:()史前部落生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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