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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腿脚不利索,竟没来得及阻止!
后来,我抱着那孩子去了医馆医治,及时止了血,幸好没出什么大事儿,那孩子敷了药,养了半个月,后脑结了痂便好了。
但那家的爹娘之后不管我家如何赔礼道歉,即便收了赔付的十贯钱,还是闹着要杀了狗吃它的肉才解气,否则便要报官,让官衙来棒杀此狗。”
沈渺沉默了,这样的事儿……实在无解啊。
“他们家人多势众,日日上门来闹,我儿与我老汉实在没法子了,原想着将雷霆送到乡下亲戚家中养,回头拿个其他什么肉搪塞过去。
但我们家的亲朋也有些害怕雷霆这样伤过人的狗。
可是……它真是个好狗,它平素里是不会伤人的。”
吴大娘擦了擦泪水,叹了口气,“因此听沈娘子想买狗,便病急乱投医了,我也知晓,沈娘子家中有两个孩子,恐怕也会害怕狗儿发狂……只当我没说吧。”
吴大娘接了饼,摇摇头,黯然地牵着香果儿便要走了。
背过身去,香果儿便抓着吴大娘的袖子,哭着小声哀求自己的阿奶:“奶奶,不要杀雷霆好不好?雷霆是好狗狗……”
可回应她的只有吴大娘的再三叹息。
沈渺心念一动,喊住了她们:“大娘,留步。”
她原来没有应承便是觉着大娘口中的雷霆,这样的狗一生恐怕只会认一个主人,便是赠与她,她也可能没法子收留。
但是她知晓了这事儿,回头雷霆真被杀了吃肉,她心里恐怕也会有些不安。
“回头,你得了空,将雷霆牵来我家瞧瞧吧,我看看再说。”
沈渺最终如此说。
即便不是肯定的话,但已经足够吴大娘眼泛泪光了:“嗳,嗳!
沈娘子,我真不知要如何谢你。”
沈渺摇摇头:“只是先看看,可能我也帮不上忙。”
“你有这心,雷霆也算有了一丝活命的希望了。”
吴大娘千恩万谢,忙拉着香果儿回去了。
梅三娘见她们走了才凑过来,小声与沈渺咬耳朵:“这样的狗你真要啊?虽说不费银钱,但估摸着养不了几日它便会跑回去的,养不熟的。”
米小娘子吹了吹木屑,也微微点头:“我家的狗,便是被送去乡下,它都能自个找回来。”
沈渺是想起了爷爷家的狗了,她上辈子家里有一只退役领养的警-犬,叫疾风,也是很威猛的,参与过抗洪抢险,腿受了伤,便退役了。
她小时候根本没人敢欺负她,因为疾风永远都会护在她身边。
疾风会叼着书包送她上学,他还会看时钟,会算着时间,来学校门口等她放学。
风雨无阻。
随时随刻,一旦她大声呼喊,便如天神降临一般冲到她面前。
后来,疾风老了,回汪星了。
爷爷报告了警犬基地后,得到人家的许可,便去找了宠物安葬机构,最后把疾风的骨灰埋在了老家的院子里。
在它生前特别喜欢躺着睡觉的桂花树下。
她低声道:“先看看,先看看吧。”
这一插曲过了,又有客上门了,沈渺收拾好了心情,继续忙碌。
随着天气渐暖,日头升起的时辰也早了。
谢祒双眼迷离地走了出来,他在珠帘巷的勾栏瓦舍住了三四日了,再不回家只怕要被阿娘用郗家长棍摁在地上打成包角子的肉泥,今儿一早便准备打道回府。
但昨夜花酒喝了一夜,如今这两条腿便好似踩在棉花上,他走得磕磕绊绊,全靠身边僮仆在两边搀扶。
他辛辛苦苦地走到半道儿,那被酒水麻痹得无比迟钝的脑筋才回转过来,两眼发直地问亲随:“……我的车呢?周老二怎么不来接我?”
亲随讪笑道:“大娘子要筹办宴席,家中车马都调回去了,或是出城采买、或是去各家送帖、或是往陈州、蔡州亲朋家送信,没有得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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