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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长了,只要没有人在她面前提起姓余的,她总会忘记的。
“走吧,送你回去!”
怕再待下去,她们之间的友情不保。
回家,正好饭点。
时瑜回的时候,碰上了乡下人进城卖猪肉,时瑜买了许多。
能碰上都是运气,农村的老哥也乐意自己带来的肉早早的卖完。
他在这里卖个肉,卖的提心吊胆的。
能早点收摊回家,谁不喜欢。
最终,一块七毛五一斤的猪肉,时瑜买了五斤带回家。
有肥有瘦,还有点骨头。
自然,骨头便宜很多。
这个年代的人们,喜欢买大肉,肥肉。
觉得那样的才是好肉。
现在天气不热,多买点没关系吧。
应该没关系。
“霍姨,帮我炸点肉呗,我带点到公安局,当零食吃!”
“不当家不知柴米贵,你买了多少啊?”
提起时瑜带回来的包袱颠了颠。
“六斤?”
时瑜竖起大拇指,“姨,还是你厉害。
不过,这里只有五斤。”
时瑜进屋了,霍丹秋还在说。
“五斤,怎么吃,四个人能一下子吃五斤。”
她朝里喊,“我给我娘家送一点好不好?”
时瑜:连吃带拿,不好吧。
这些肉可不便宜!
“别吧,我的后妈,我买回来是为了让我们家里人吃个爽的。
我和他们又没什么关系,为什么要给你娘家送去。
你要是要给你家里人送去,你给我两块钱吧,就当你从我这里买的。”
霍丹秋不说话了,谁都不可能从我手里抠出钱来。
继女能从我手里把钱抠出来,那是她占据道德制高点。
以后绝无可能。
她问,“除了油炸,你还想怎么吃。”
“你怎么做,我怎么吃,我不挑的。”
时瑜就这点好,不对家里的大厨指手画脚。
“那点骨头,我用来炸,还有很多肉,一餐也吃不完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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