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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榆把麻雀丢给花菲菲,补了一句,“玩死的话记得还我就行,烤麻雀挺香的。”
花菲菲:
……人言否?
小麻雀在花菲菲手上的确又重新恢复了些活力,她可不能把这四害放出去糟蹋庄稼,找根细绳把它腿系住,全程麻雀没有一丝一毫挣扎。
直到叶榆离开厨房去洗碗筷,小麻雀扑腾着翅膀往她的方向飞。
竟不是离开?
而是飞向叶榆?
“不会是把叶榆当雀妈妈了吧?”
花菲菲不可置信,叶榆对麻雀可算不上温柔,不说温柔,还有点狠。
韩景:
“这不是幼鸟吧?”
“可能是叶榆动物缘比较好,我听说有的人猫嫌狗弃,有的人特招猫猫狗狗喜欢。”
徐飞推了推眼镜分析。
“叽叽!”
麻雀又叫了两声。
叶榆也没想到这只麻雀竟然认定自己,哪怕解开脚上的绳子,它也围着自己飞,或者停在她的肩膀上。
“???”
这只是成鸟,肯定不是拿人当妈妈,或许因惦记着昨晚的变兽肉?不至于吧,变兽肉哪怕好闻但那么难吃。
联想到这家伙昨天一直围着烤肉打转,也不无可能。
在自然界,麻雀确实有特殊的鼻子结构和高度敏锐的嗅觉神经,通过嗅觉可以识别食物、危险、繁殖对象[1]。
这家伙口味可真重。
不过也挺好,记得自己的使命,陪她吃异兽肉。
不管麻雀如何的叽叽叫,叶榆都不可能带它出门上工。
“储备粮。”
“叽。”
消音。
很好。
韩景煮饭的手艺一般般,早上又失常发挥,只能说熟了,他不好意思挠了挠头,但有了昨晚上经历的叶榆仍然吃得津津有味,其他人知道她的执着也见怪不怪。
吃过饭后,叶榆、花菲菲、韩景、徐飞和往日一样照常上工。
上工路上倒没发生什么意外,只是西坡不少人在议论昨晚上的意外。
“你闻到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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