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粥熬好时,月亮已经跃上墙头。
陆伏烟强撑着精神喝了小半碗,夸赞一番便再撑不住,上床睡了。
林痕收拾完,去见了大夫。
“夫人的情况按理说可以撑到入冬的,但前几天夫人得知公子你要回来,便要求用银针刺穴,这样虽能保证疯病不再发作,但也太损耗身子了,如此下去,怕是难撑过半月。”
大夫愁眉不展,不赞同陆伏烟拆东墙补西墙的做法,语重心长道,“公子要劝劝夫人才好。”
林痕手捏成拳,只犹豫了一瞬,便否决了大夫的提议:“按我娘的意愿吧。”
“可……”
大夫叹气,“恕老夫不解。”
这次林痕没有犹豫:“她是一个很要强的人。”
因为要强,陆伏烟在女子被欺压定义为无能的环境中站出来,走上战场,成了皇帝扬声赞叹的巾帼英雄;也因为要强,陆伏烟无视父兄的阻挠,毅然决然嫁给林修溯,走上踏往深渊的不归路;之后种种,报仇也好,疯魔也罢,皆有“要强”
作祟。
陆伏烟一生,成也在此,败也在此。
临终之愿,全了又何妨。
更何况,这个选择,也是在为他们母子二人弥补缺憾。
林痕选择尊重。
之后的几天,林痕陪着陆伏烟过上了最安宁平静的日子。
他揽了做饭的活,有时熬点白粥,有时炒些小菜,饭好后,就端到院子的石桌上,和陆伏烟边吃边聊。
陆伏烟则让林痕拿出帕子,用三天的时间,在上面绣了个“痕”
字,针脚粗细不一,字也歪歪扭扭,丑得可爱,不愧是几乎从不做女红的陆将军。
但林痕很喜欢。
他们还会乔装打扮,寻个静谧的傍晚,出去逛一逛。
别庄地处临溯城外,一旁正好有片空地,晚秋的傍晚很冷,林痕给陆伏烟盖了条毛茸茸的毯子,来到空地一块看落日。
就在前一天早上,他们看完了日出。
今天是第十三天,是个晴天。
落日渐渐滑下,在天地的交界处留下一片赤橙的余晖,如火燎遍天空。
一阵清风拂过,带来渐深的秋意。
陆伏烟半张脸埋在毛绒里,眉心微蹙,眸光却被热烈的晚霞映着,暖意弥漫,她弯着眉眼道:“痕儿,我有一只玉佩,还在林王府放着,你一会儿能帮我取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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