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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建猛点头,胖手一挥:“走!
赶紧走!
一秒也不要耽搁,我给老杨和老张打电话,我们店里会和。”
一寝室四个男孩子饿死鬼投胎一般吃了一顿,从店里出来的时候,于海耀摸着肚子都有点不好意思。
他们好像吃得也太多了,老板看他们的眼神都怪怪的。
今天晚上,注定了朱珍珍和余荣是他们,以及他们学校的热点话题。
嘴巴一闲下来,丁建就开始感叹。
“校花也太惨了,为什么要喜欢第一校草呢?人家什么样的美人没见过,肯定对女朋友的要求高啊,要是像我们这样的,对女朋友的要求只有一点,性别女就可以了。”
“那四十的也行?”
于海耀看了他一眼,道,“我们三食堂的阿姨刚离婚,听说正想找个老伴,她烧的菜味道一绝,老丁同志,以后我们寝室的伙食怎么样就全靠你了。”
丁建:“……”
想反驳,又不知道要说什么。
其他两个人就在那里嘿嘿地促狭偷笑,心说,于小耀有时候吧,还真有点蔫坏。
笑完,杨楚烨突然想到一个可能,道:“你们说,校花今天去表白的时候,有没有可能余荣不在寝室啊?今天是周末,说不定人回家去了呢?”
倒也不是没有可能。
不过只有于海耀深信,余荣肯定是在寝室的,理由有两点,一是朱珍珍的情报能力,她“巧遇”
的本事他在留心观察后,已经深有体会。
二是余荣的脸皮,他绝对做得出来假装不在寝室这样的行为,毕竟为了躲朱珍珍,人都能公主抱一个男生。
这么一想,于海耀都有点心疼自己,这年年是两只千年的狐狸斗法,就他一个天真单纯的小炮灰卡在中间遭了殃。
四人走了一段,已经进了校门,丁建他们又说要去通宵打游戏,于海耀对打游戏不是很感兴趣,也不习惯通宵,就拒绝了。
其他三人知道他的习惯,也不强求,勾肩搭背地走了。
剩下于海耀一个人手插着口袋,慢慢回寝室。
他还是习惯性走的月牙湖这边的小道,这里人少,环境好,空气也好,一个人走着还能安静地想点事情。
然后走着,想着,就又想到了朱珍珍和余荣。
哎,真是讨厌。
他赶紧甩头,将这两个最近占据了他太多脑容量的人给甩了出去。
好不容易清空了大脑,于海耀一抬头,突然就看到不远处路灯照不到的树底阴影中,还站着一个人。
猛一眼之后,终于看清了那是余荣。
余荣怎么在这里?
不会是怕待在寝室里被其他爱慕朱珍珍的同学追杀吧?
真是辛苦了呢,兄弟!
于海耀有点幸灾乐祸。
然后就见余荣抬了一下头,与他来了个对视,互相将对方看了个清楚明白。
余荣大晚上穿了一身的黑,要不是在路灯下边,于海耀还真看不见他。
大晚上的穿成这样,也不怕被人踩了脚。
于海耀一撇嘴,对于自己今天穿了与对方完全不同的一身白而感到得意。
不和讨厌的人一个审美,并且不撞衫,真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
于海耀脚下没停,眼看着走得近了,突然他就看到余荣一个转身以落荒之势、迅雷不及掩耳之速消失在树后边。
落荒之势……啥的,当然都是他的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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