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白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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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第2页)

虽说两族都有不少心存卑劣之人,但总体上言还是很平和地相处了一段不短的时间,那段时间里甚至有许多血族与人类坠入爱河。

只是终究殊途,后来两族就禁止联姻了。

随宁缓慢地翻过了两三页,方巍问:“现在能看懂了吗?”

随宁露出腼腆的笑,往保守了说:“差不多一半吧。”

方巍沉吟,喃喃:“你用的效果竟然那么好,这样下去,再来一次就能弄好了。”

随宁心里一跳,方巍见他慌张,温柔笑着解释:“别太担心,可能是因为你被血族吸血的次数比较多,不仅是你的血进了拜森的腹部,拜森体内属于血族的物质也有通过尖牙进入你的身体。

血奴都是这样,多多少少会受到吸血鬼的影响。”

这本书交由了随宁看,他读过几十页,忽然又看到了和“特殊力量”

相似的描述。

这本书的作者很明显是个血族,但看来是属于自命不凡的那批,他用高傲的笔触评论那番和人类结姻的血族:“愚蠢至极!

生下来的后代也笨拙不堪!”

“生下来的三百多个血族里,竟没能有一个获得特殊天赋,真是太让人失望了……我辈不能再如此下去,否则血族未来堪忧……”

随宁指着“特殊天赋”

那行字,佯装好奇问:“老师,这里说的天赋是什么?”

方巍打量着随宁,确定他脸上没任何除了好奇以外的神情,才说道:“没什么,还记得吗?血族生来就有不老不死、身躯刀枪不入的天赋,这里写的就是这个。”

催眠

就是这样?

随宁当然不可能信。

不过他装出来恍然大悟的神情:“原来是这样啊。”

应付完方巍后,随宁要继续履行自己作为血奴的职责了。

今晚的古堡没有任何仆人,甚至连管家也不在,司机像个木偶人,把随宁送到目的地后就立马驶车离开。

四周丛林掩映,只余些鸟莺啼叫,凄静得吓人。

血族对他的血很上瘾,今晚在书房吸了一次不够,还把人抱在怀里,速度极慢、时间又极漫长地吸了第二次。

随宁总觉得今夜的血族有些不对劲,乖乖任吸。

……但是哪里不对呢?

他又说不上来。

就像那尊棺材一样,缘何会对随宁抱有敌意,他也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接下来这样平静而又诡异的吸血维持了近一周,管家倒还偶尔会回来,但之前古堡里的仆人如今一个都找不到。

这些天里,随宁倒也有幸看到了亲王下厨的一面——原因无他,随宁做饭的技能点根本没点亮,相比之下,千金之躯的亲王做菜水平竟然都比他要好得多。

有次实在是失血过多,随宁晕了又醒来后,还看到一碗熬好了的红糖姜汤。

不仅如此,随宁是个东方胃,有人做饭,他既装无辜又装崇拜地向血族倾诉了一些东方菜谱,血族竟然也复刻得很好,简直不能让随宁再开心了!

偶尔管家回来的时候,看到随宁还在古堡里,会露出惊讶的神情。

不过少见多怪,后来这位中年样貌的血族已经能很好地保持淡定,但有次却隐晦地提醒了随宁:“周四夜晚……如果能找到借口推托,请最好不要来古堡找少爷。”

随宁的好奇心一下子就被吊起来了,“为什么?”

还有,他迟疑问:“少爷?”

他通常只听到管家喊拜森为主人。

管家怀念地笑了一下,“这是以前夫人还在的时候了……那时候我们会喊主人为少爷。

这次的话也是夫人生前让我今后传授的,多说不便,随宁小少爷若是能找到理由,请务必不要来古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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