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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下好了,头发不长了。
孙建发被她麻利动作惊得一愣一愣地,张口叫道:“小安……”
安荞这才从剪头发的专心中分神出来,抬t?眼看向孙建发:“孙师傅,不好意思,我剪完马上回去干活。”
“不是,小安。
咱镇上有剪发店。”
安荞咧嘴笑了:“害,费那钱做什么。
我感觉我还挺有剪头发的天赋,自己动手就行。”
孙建发还想说什么,安荞一个灿烂笑容,把他的话堵了回去。
在来到这里之前,安荞还是挺宝贝她那头发的。
前几年的夏天,在又闷又热的南方,带着这一头长长的头发,黏糊糊地粘在背上,能把她的背热出痱子来。
多难受都体会过,她也没把头发剪了,愣是养到了现在的长度。
但今天,先是扎头发的皮筋断了,再是绑头发的绳子掉了,而后头发又卡进了脚蹬里。
这桩桩件件的,都在提醒她,在这种地方蓄发有多么麻烦不方便。
如今大概是真到了与它们断绝缘分的时候,与其只剪一点,索性全剪了,爽爽快快。
既然决定了要剪,不妨快刀斩乱麻,也顺便在孙师傅面前表表决心。
“行吧。”
她执意如此,孙建发又岂会制止。
安荞笑意尚未收回,余光瞥见孙师傅后方几米处,走过一队马。
她顺眼看去,视线与那头马背上坐着的男人相撞。
四目交错的一瞬间,她看见的是一双眼睛,锐利而有锋芒,未被城市驯化的野性呼之欲出。
这双眼睛,她昨天就看见过。
属于那个在深更半夜埋葬小马的男人。
除了眼睛之外,他身上的迷彩外套、脸上的防沙面巾、头上的鸭舌帽,也都证实了他的身份。
第二次相见,短暂的对视引发了丰富的回想,直到一阵风来吹乱了头发,安荞才意识到,自己手里还拿着把剪刀。
蓄势待发的一剪子还是下去了,又是一大把头发,参差不齐地爬上了她的肩膀。
安荞再次抬头时,孙建发已继续干起了活,而那个男人,也骑着马,赶着他的马队远去。
她不再看他,又专心剪起了自己的头发。
脑袋正后方的头发是最难剪的,她的手别扭地背了好久才摆正了剪刀,艰难地动了几剪子,终于算大功告成。
她只是靠着手感大致剪了个形状,可惜手边没有镜子,回去放下了剪刀,短头发的安荞便跑到了孙建发身边,学他套水勒的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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