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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芸回忆起来,小说里陆凌萧的发小高园是个厨子,继承了他爸的手艺。
他本来在当地的酒店里做学徒,结果那老师傅压榨他,不仅不教手艺,还暗中扣他的工资,一分没给,把他从酒店里赶了出来。
高园没办法,回他老爸工作的餐馆帮忙。
这年代大家的日子过得抠抠搜搜,哪还舍得出去吃。
那餐馆也就是个蚊子店,所以生意一直不温不火。
这也导致高园虽然学了手艺,但工资一个月才700多块,毕业三四年,一分钱没存,买房子压根指望不上,到现在还挤在他爸的客厅里睡。
以前他们经常出去聚,但外面吃饭毕竟太贵。
陆凌萧靠翻译赚钱后,就经常让高园买菜到他家做,顺带几个发小聚一聚,吃顿好的。
以前是陆凌萧攒局,后面不知道怎么了,变成每个周六都到陆凌萧家吃。
虽然不是每顿大鱼大肉,但耐不住人多,每个月光伙食费至少要四百块吧。
陆凌萧根本就不放在心上,但苏芸却觉得日子不是这样过的。
哪有一个月四个周末上赶着到别人家吃饭的道理。
羊毛也不能光指着一只羊薅啊。
而且在书里,除了男主最小的兄弟钱江雨始终对男主忠心耿耿,其余的两个最后都各自有了自己的生活,在男主发家之前就已经差不多没什么联络。
当然,主要是那时候陆凌萧没了孩子后性格变得孤僻且冷漠,行事癫狂,狠辣,三观不合,自然就分道扬镳。
苏芸不想每个星期都有人来家里吃白饭,寻思着怎么和陆凌萧商量。
上午十点左右,她刚在院子里的井边洗完衣服,陆凌萧便过来帮忙拧干。
苏芸拧不动,就放手在旁边看他干活。
这时,外头有人敲门。
苏芸擦干手过去打开门阀,外头站着刘高山、刘咪、黄珊珊外带一胖一矮两个男人。
胖的那位手里提了一块大肥肉,一根排骨,半边鸡和一些香菇,没盖着,就直白地露在篮子外头。
仿佛就是要别人看见。
矮的提着一个红塑料袋,脸颊两边红彤彤的,像是长了两坨高原红。
胖的是高园,矮的应该是钱江雨了。
刘高山见他来开门,有些难为情地开口:“大嫂,我们今天来找陆哥吃饭,顺便商量下怎么帮珊珊。”
苏芸没吭声,刘高山别看是个老实正直的男人,但在书里和她妹一个德性,打心眼里觉得她不是个当老婆的料。
但他长了眼睛,明白苏芸有年轻漂亮的资本,所以以前看了她只是绕道走。
苏芸本可以给他好脸色,但想到他接下来听他妹的话,要撮合陆凌萧和黄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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