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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着,安回匕首,然后将剑鞘递给花时。
花时一眨不眨地盯着他,又问:“你真舍得?”
“给你,自然舍得。”
“不留着给晏果吗?”
兰旭一听这话,心下稍安,更加笃定花时对他是孺慕之情,不然怎会将他自己与晏果相提并论?只是自小缺少关爱,将这份感情与爱情混淆了,假以时日,定能给他掰回正轨。
如此一来,兰旭也不再患得患失——他喜欢花时,不想和他闹得不欢而散,但花时一向用强势掩盖脆弱,弄得他束手束脚,不知怎么办才好。
心想着,应当让花时多出去结交同龄朋友,认识认识好人家的姑娘,一切即可迎刃而解。
“他那三脚猫的功夫,强身健体还行,哪用得上这么好的剑。”
“如果他功夫比我好呢,是不是就留给他了?”
兰旭暗笑他一团孩气,面上整肃道:“就算比你好,也给你。”
“是不是因为我年纪居长,才优先给的我?”
兰旭终于忍不住,捏捏他的脸颊,哈哈笑道:“你年纪再小、功夫再差、脾气再臭、心眼再坏,也给你,傻小子。”
花时心中涌出一股淡淡的喜悦,暖流一样流遍全身,可忽然又想到:兰旭对自己这般好,那兰爻呢?
他还是兰爻时,体弱多病,兰旭曾教他一些内功心法调理身体,还说等他大一点,就教他剑术,他当时很奇怪,因为父亲使枪,那么长、那么重的一杆长枪,在他手里像条乖顺的游龙,小小的他看在眼里,大感震撼,心生崇拜,他也想成为一名像父亲那么厉害的枪客,可是父亲不允,他实在想不明白,为什么父亲要执着于让他学剑术?
但他清楚地记得,兰旭曾说过,以后会给他一柄稀世名剑。
想来,就是鹤背寒了。
然而,得到者不是兰爻,而是花时。
兰旭是彻底放下兰爻了,彻底不要他了……彻底舍弃自己了。
“你是真喜欢我呀。”
暗涌的思绪冲击着花时的头脑,突然冒出一句。
兰旭听着奇怪,分不清是庆幸还是嘲讽,坦然道:“我喜欢你,公主府就是你的家,我们都是你的家人。”
岂料花时把剑一推,沉下脸道:“谁和你是一家人,你有家有业的,我不过是你一时兴起捡回去的猫儿狗儿,不值当带上个金铃铛。”
兰旭一听这小子又要耍驴,眉心一跳,哄道:“算我说错了,大清早的,别找不痛快,总之,你喜欢就好。”
“我不喜欢,我不要这个!”
花时收剑回鞘,放回兰锜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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