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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然一只花色亮丽的鹦鹉飞到他跟前,毫不怕死地啄了啄他的手,脑袋一歪,豆子大小的眼睛瞪着他,大声道:“恭喜发财!
恭喜发财!”
见秦慕则没搭理自己,小鹦鹉发毛了,狠狠啄了他的手两下,怒道:“恭喜发财!
恭喜发财!”
秦慕则手稍稍一动,小鹦鹉就被握在了手心中,动弹不得。
秦慕则摸了摸它的头,之前虽然养过一只,但是只是各种精致饲料养着,并没有这样亲密接触过,这样一摸,觉得有些滑滑的,软软的,很舒服。
忽然之间,就想起之前落在沈初水唇上的轻柔一吻,心神微漾,他这才想起来,其实,他是从未吻过秀娘的。
为什么……之前会吻她呢……
他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她的呢?
门被推开,秦慕则眼睛一亮,连忙看过去。
只见忠乙拿着一个药瓶走了进来,顿时没了兴趣,低头继续摸着小动物。
忠乙摸了摸阴风吹过的脖子,嘻嘻笑道:“王爷啊,你这胳膊都伤成这个样子了,可先别忙着跟属下置气了。
按理,这件事,也不能全怪王妃。
底下人知道得不全,属下却是一直都在的,之所以没有劝阻,就是因为属下知道,若是王爷在,只怕那两个……咳,死得更快。”
秦慕则看了过来:“此话怎讲?”
底下人确实知道得不大清楚,为了听到最公道的话,他也没有让两个碧开口。
所以听到的版本是王妃的丫头被春姨娘杀死了,王妃大怒,用同样的招数把春姨娘也给杀死了。
忠乙指了指秦慕则的胳膊:“属下先给王爷上了药,再带王爷去一个地方,您看了,就知道了。”
秦慕则奇怪地低头,才发现,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胳膊处的伤口再次裂开,渗出的血把整个衣袖都弄湿了,他穿的是深色的衣服,却仍然可以看见血迹。
不由怔了怔,刚才……竟然……连疼痛都没有感觉到吗……
作者有话要说:写着李平,写着写着想到了一个人。
我的一个学姐,大我好几届吧记不太清楚,她跟男朋友感情特别好,在遇到男朋友之前,她也遇到过一个像李平这样的追求者。
怎么说呢,真的对她炒鸡好。
比如说她生病了,或者仅仅是打了个喷嚏,那个男生就会立马去各个药店买一大堆的药给她,也特别贴心特别好。
但是那个学姐一直都不喜欢他,其实如果这种男生来追求我,我大概也会受不了。
咱还是比较喜欢有点儿气魄的好男人,哈哈。
咳咳,说回来,那个男生有一天又跟她表白了,好像是高考之后吧,男生家里面想安排男生出国,那个男生就对学姐说,你要是留我,我就不走,我就是喜欢你。
结果这个学姐人也特别实诚,说,我没办法喜欢你。
那个男生当场就躺在地上大哭了起来。
真的,乃们没有看错,就是躺在地上嚎啕大哭。
那条街人来人往的,都看着他们。
学姐急了,你快起来呀!
那个男生就是不起来==
后来他哭了大概有个半个多小时,那个学姐有点儿受不了,又劝不住,就干脆走了。
后来听说那个男生又在原地哭了好久好久,才走的。
现在学姐快要跟男朋友结婚了,忽然想起这件事,有点感慨。
不管是谁的青春里遇见过这样一个人,大概真的会很难很难忘怀吧……或者仅仅是男生在你面前丢弃掉所有尊严嚎啕大哭的样子,一方面你可能会懊恼怎么会遇见一个这么怂这么不硬气的男的,一方面,也许还是会心疼他。
唔。
毕竟对方是因为喜欢你,太喜欢你了嘛。
然后,顺便,祝我的读者姑娘们,都能遇见一个春暖花开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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