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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敬是个男人,平时工作忙,心思也不算细腻,享受了这些改变所带来的便利,却没有去深思,郝靓则把这一切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
从记事起,家对于他们一家三口似乎就是个吃饭休息的地方,最多再加上看书写作业。
她的房间也从来都是只放必要物品,简洁堪比军营,从来不曾感受过这么浓厚的女性风情。
郝靓对继母给予的改变感觉既欣喜,又忐忑,似乎住在粉色系童话风格房间里的自己,也会悄悄地发生某种变化。
同样发生变化的,远不止郝靓一个。
也许是同行的缘故,加上性格都属于比较温和的类型,郝敬和李冰的婚姻很快就过了磨合期进入琴瑟和鸣的状态。
郝靓发现,父亲再婚后不再熬夜了,头发不脱了,眼睑下的乌青不见了,脸上也有光泽了,就连李冰也精神焕发好似年轻了几岁,真是应了一句广告词:“他好,我也好。”
为此,郝靓衷心感谢自己的继母,因着这份感激,于静涵再多的挑衅找茬,她都不着痕迹地化解了,并尽量让小姑娘开心。
天气转凉时,当郝靓收到自己这辈子第一件纯手工织就的毛衣时,这种感激达到了沸点,另外还要加上一份受宠若惊,要不是长这么大没撒过娇,她都想抱着李冰蹭一蹭再喊声“妈”
了,天道酬勤,不枉她煞费苦心帮老爹寻找第二春。
同样收到毛衣的于静涵就比她淡定多了,拿过来做了个招牌动作——撇嘴,还嘟囔了声:“这毛衣太厚了,穿上鼓鼓囊囊难看死了,哪有外面买的漂亮。”
不止是衣服,于静涵对李冰做的饭菜也是颇多微词,加上手头富裕,经常和同学去外面吃饭,小孩子喜欢新奇食物,她们吃的东西以刚刚出现在本城的洋快餐为主。
李冰为此十分头疼,曾经试图控制女儿的零用钱,可于家那边出手阔绰,李冰就是一分不给,于静涵也不会没钱花。
见于静涵随手将毛衣扔进柜子,连叠都不叠,郝靓不好意思表现出来,心里却腹诽她身在福中不知福,要不是她的毛衣自己穿上太短,还真想说一句:“你不要给我好了。”
当然也只是想想而已,以她这段时间对于美眉的了解,她扔了毁了也不会把东西白送给自己。
晚上躺在床上捧着毛衣摩挲着,迟迟不能入睡,郝靓想着另外一个身在福中不知福的人,于家兄妹的父亲于自强,他脑子进了多少水才会放弃李冰这样的妻子啊。
郝靓对于家父亲的好奇心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得到了满足。
那天她被学校选作代表参加演讲比赛,地点就在李冰任职的实验中学的初中部。
郝靓吐字清晰,台风稳健,加上外形上的优势,虽然年龄在参赛选手中是最小,却得了不错的名次,是仅次于特等奖的一等奖。
比赛完后是颁奖和合影,耽误了好大一会儿功夫,结束的时候已经到了下班时间。
郝靓和带队老师打过招呼之后,就去隔壁找李冰一起回家,下班前李冰都会去菜市场买菜,她买菜回家,自己也可以帮忙提些东西。
一路打听,来到李冰所在的语文教研室,门没关,郝靓在门口一眼就看到李冰坐在窗前的桌子上埋头收拾东西,刚要张口叫,发觉后面有人要进屋,立刻侧身让开路,来人是个带着眼镜的四十多岁的女教师,郝靓立刻微笑着行礼:“老师好。”
女教师却没有立刻进屋,抬起手扶了扶眼睛,有些惊讶地道:“咦,你不是刚刚比赛得了一等奖的小姑娘吗?我记得你读初一,怎么来这边了?”
刚才比赛的评委和观众很多都是本校的师生,这个老师既然出现在这里,应该是教语文的,看了刚才的比赛也不奇怪,郝靓刚要解释,李冰却已经发现了这边的动静,赶紧笑着过来说道:“她是来找我的,靓靓这是我们语文教研组组长王老师,王老师,这是我女儿郝靓。”
“女儿?”
王老师恍然大悟,“难怪,这小姑娘小小年纪就很压得住场子,原来有你这个高手在后面指点,就是长得不太像,可是比你还漂亮。”
说完乐呵呵地看着郝靓笑,很感兴趣地继续问:“你是c大附中的吧,高中呢,考不考虑来我们学校,跟妈妈一起上学?其实初中转学也是可以的,反正你才初一……”
实验中学和c大附中是这个城市最好的两所中学,是争抢优秀生源的老对头,王老师身为领导干部,自然身体力行地贯彻学校里的方针政策。
李冰有些尴尬地看了眼郝靓,有些犹豫着要不要开口解释,见王老师兀自说的兴奋,而郝靓笑眯眯地听着没有丝毫不悦的样子,才有些放心,委婉地向王老师道:“她爸爸是c大的教授,现在住c大家属楼,在附中上学更方便。”
王老师一愣,这才记起来李冰离婚后又再婚了,她原来的丈夫姓于,是个富商,还曾经给学校捐过钱,看来这个“女儿”
不是她想的那一个。
她本是十分机灵的人,立刻不着痕迹地顺着说下去:“也是,离家近也有好处,不过我们实验中学高中部在全市的中学里,马上要率先开设微机课程,也是很有优势的,反正还早,回头再好好考虑下报考哪个学校吧。”
郝靓从小到大生活在教师堆里,自然知道如何和女老师相处,怎样说话表达能让她们更开心,于是当李冰收拾好东西招呼她走的时候,这一大一小两个女人已经有直接升至忘年交的趋势。
离开的时候李冰和郝靓一边走路一边闲聊,想到同事的热情,李冰不由笑道:“王老师平时很严厉,学生都怕她,想不到跟你这么投缘。
她这人强势,口才又好,你小心被她磨得最后不得不报实验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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