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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的内容很“有劲”
,不过总结故事,就是一个名叫“林肯”
的吸血鬼猎人,与吸血鬼不死族之间产生的争斗,战斗的结果又对一场战争产生了决定胜负的关键影响。
如同《傲慢与偏见与僵尸》里的达西一样,“具象体”
林肯的能力是召唤吸血鬼。
猫头鹰法庭想不到,蝙蝠侠不是一个人被引来的。
一个名叫格里芬的“透明人”
跟着他。
一支吸血鬼大军在“林肯”
的召唤下,追踪着格里芬,随之从天而降,突然出现在猫头鹰法庭成员们的面前。
这本书中的吸血鬼并不多愁,也不善感。
它们是实打实的凶兽,将人类完全视为食物的怪物。
它们已经闻到人类的气息,发出怪叫,露出獠牙,肉翅飞舞,举着尖利的双爪,半分不客气地扑过去。
而它们的召唤者,那个瘦瘦高高的男人,手持礼帽,只是站在大厅中间,目光深邃地注视着。
整个法庭的成员们聚集在此,本打算看一场“好戏”
,没想到他们自己反而成了“好戏”
的主演,被他人观看。
尖叫,撕咬,重伤,挣扎,濒死……
正如他们对待哥谭的态度一样,吸血鬼们对他们的碾压同样不掺杂怜悯。
在猫头鹰法庭的求生意识下,安置“利爪”
的棺材纷纷被打开。
随着棺材打开,猫头鹰法庭多年来积攒的“成果”
,所有的利爪,都从冬眠中苏醒过来。
他们被驱使着对付吸血鬼,但不足够强大。
因为吸血鬼才是真正喜欢睡在棺材里的“不死生物”
,所谓的“利爪”
不过是人为洗脑下的“仿冒品”
,他们会痛苦会死亡,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工具”
。
当这样的“人造仿冒品”
对上真正不痛不死,耐耗耐损的“工具”
,结果将显而易见。
顺着突然蔓延的血腥味,蝙蝠侠跟踪着离开迷宫,轻松找到法庭成员的所在地。
或者说,找到最后的“案发现场”
。
吸血鬼们已经抓着这些利爪们,包括林肯·马奇,一起呼啸着离开,留下所有猫头鹰法庭成员——这些都是卡喀亚不需要的。
亚当斯家的后院有足够的,安置这些“利爪”
的棺材,但没有足够的,挂起其他人的路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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