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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的内容很“有劲”
,不过总结故事,就是一个名叫“林肯”
的吸血鬼猎人,与吸血鬼不死族之间产生的争斗,战斗的结果又对一场战争产生了决定胜负的关键影响。
如同《傲慢与偏见与僵尸》里的达西一样,“具象体”
林肯的能力是召唤吸血鬼。
猫头鹰法庭想不到,蝙蝠侠不是一个人被引来的。
一个名叫格里芬的“透明人”
跟着他。
一支吸血鬼大军在“林肯”
的召唤下,追踪着格里芬,随之从天而降,突然出现在猫头鹰法庭成员们的面前。
这本书中的吸血鬼并不多愁,也不善感。
它们是实打实的凶兽,将人类完全视为食物的怪物。
它们已经闻到人类的气息,发出怪叫,露出獠牙,肉翅飞舞,举着尖利的双爪,半分不客气地扑过去。
而它们的召唤者,那个瘦瘦高高的男人,手持礼帽,只是站在大厅中间,目光深邃地注视着。
整个法庭的成员们聚集在此,本打算看一场“好戏”
,没想到他们自己反而成了“好戏”
的主演,被他人观看。
尖叫,撕咬,重伤,挣扎,濒死……
正如他们对待哥谭的态度一样,吸血鬼们对他们的碾压同样不掺杂怜悯。
在猫头鹰法庭的求生意识下,安置“利爪”
的棺材纷纷被打开。
随着棺材打开,猫头鹰法庭多年来积攒的“成果”
,所有的利爪,都从冬眠中苏醒过来。
他们被驱使着对付吸血鬼,但不足够强大。
因为吸血鬼才是真正喜欢睡在棺材里的“不死生物”
,所谓的“利爪”
不过是人为洗脑下的“仿冒品”
,他们会痛苦会死亡,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工具”
。
当这样的“人造仿冒品”
对上真正不痛不死,耐耗耐损的“工具”
,结果将显而易见。
顺着突然蔓延的血腥味,蝙蝠侠跟踪着离开迷宫,轻松找到法庭成员的所在地。
或者说,找到最后的“案发现场”
。
吸血鬼们已经抓着这些利爪们,包括林肯·马奇,一起呼啸着离开,留下所有猫头鹰法庭成员——这些都是卡喀亚不需要的。
亚当斯家的后院有足够的,安置这些“利爪”
的棺材,但没有足够的,挂起其他人的路灯。
精神发疯文学,没有原型,没有原型,没有原型(讲三遍),请不要在评论区提真人哦。金手指奇大,cp沈天青。日六,防盗八十,上午十一点更新江繁星八岁时候看见律政电视剧里的帅哥美女环游世界谈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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