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那就是,福尔曼警官在没有搜查许可证且非紧急情况下,独自一人闯入了辛普森的住宅进行搜查。
这在美国法律中可是个大忌,搞不好就会被判定为违反正当法律程序。
依照美国的法律条文,只有在性命攸关或是罪证可能遭到毁灭的紧急情况下,警官们才可以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闯入民宅进行搜查。
但显然,辛普森家的状况并不符合这些条件。
在预审的法庭上,辩方律师们像一群饥饿的秃鹫,紧紧盯着这四位白人警官不放。
他们指控这些警官在案件初期就带有偏见,把辛普森视为头号嫌疑犯,然后找了一个蹩脚的借口闯入民宅进行非法搜查。
如果法官裁定警方的搜查行为违宪,那么所有搜获的血迹和血手套都将被视为无效证据,无法在法庭上呈堂。
然而,法官在听取了警方的辩解后,却出人意料地裁定搜查行为合法。
尽管如此,在庭审过程中,辩方律师们依旧没有放过福尔曼警官。
他们像一群狡猾的侦探,紧盯着福尔曼的每一个眼神和动作,试图从他身上找到破绽。
而福尔曼则像是被置于放大镜下的昆虫,无论怎么解释都显得苍白无力。
他作为一个经验丰富的老刑警,在非紧急情况下明知没有搜查许可证却擅自闯入民宅搜查,这实在是令人费解。
辩方律师们借此机会大做文章,怀疑福尔曼警官是故意闯入搜查以伪造证据栽赃嫁祸给被告。
这一指控如同一颗重磅炸弹在法庭上炸开,让所有人都为之震惊。
1994年6月13日中午12点,辛普森风尘仆仆地从芝加哥赶回洛杉矶,却发现自家门前已被警方设下了严密的封锁线。
瓦纳特和兰吉两位警官如同两位门神般站在那儿,一脸严肃地通知他:“辛普森先生,请随我们去一趟警署总部,有些情况我们需要你澄清一下。”
辛普森耸耸肩,一副无所谓的模样,随口应了声:“好吧。”
这时,他的私人律师凑上来,要求陪同前往,但辛普森却摆摆手,自信满满地说:“放心,我跟这案子一点关系都没有,用不着律师。”
到了警署,瓦纳特警官先给辛普森来了个“下马威”
,宣读了“米兰达告诫”
,提醒他有权保持沉默,有权请律师在场。
可辛普森却像吃了秤砣般铁了心,非要跟这两位刑警“唠唠嗑”
,希望能给警方提供一些“破案线索”
。
说实话,要是辛普森真的是杀人凶手,那他家里那些沾有血迹的手套和袜子,还有那没愈合的伤口,怎么着也得让他心里发慌吧?可他却偏偏要“单刀赴会”
,这胆子可不是一般的大。
瓦纳特警官告诉辛普森,警方在他的住宅里发现了一些可疑血迹。
辛普森听后,眉头都没皱一下,就说:“没问题,我可以提供血液样品,证明我的清白。”
警署的护士赶紧过来,给辛普森抽了血。
为了防止血样出问题,警方还在里面加了点螯合剂(EDTA)。
这时,瓦纳特注意到辛普森的左手用绷带扎着,还有点肿。
辛普森解释说手指不小心弄伤了,但具体怎么伤的、什么时候伤的,他却说得含含糊糊、前言不搭后语。
瓦纳特见状,便指挥摄影师给伤口拍了照。
值得一提的是,这时候的辛普森还只是犯罪嫌疑人,虽然法官已经发了搜查许可证,但逮捕令还没下来。
要是他心里有鬼,完全可以拒绝合作,拒绝抽血、拍照什么的。
可他却像没事人一样,一一配合,这可真让人捉摸不透。
这起案件可真是让人哭笑不得,简直就像一出荒诞的喜剧。
当瓦纳特警长拿到辛普森的血样后,你猜怎么着?他居然没有第一时间送往警署的刑事化验室,反而带着血样,悠哉游哉地回到了32公里外的凶杀案现场。
你没听错,这位警长真的是在血迹斑斑的犯罪现场逗留了整整三个小时,然后才慢条斯理地把血样交给正在现场忙碌的刑事检验员丹尼斯·冯。
想象一下,瓦纳特警长就像个悠闲的游客,在凶杀现场晃悠,时不时还跟周围的警察打个招呼,聊聊天。
意外撞见女上司在办公室和陌生男人勾勾搭搭,齐涛偷偷拍下照片,依靠这个底牌,他一路逆袭,而女领导对他也由最开始的恨,逐渐改变了态度...
专栏古耽预收微臣诚惶诚恐求个收藏容棠看过一本书。书里的反派宿怀璟是天之骄子,美强惨的典型代表,复仇升级流高智商反派人设,可惜人物崩坏,不得善终。结果一朝穿越,容棠成了文中同名同姓早死的病秧...
精神发疯文学,没有原型,没有原型,没有原型(讲三遍),请不要在评论区提真人哦。金手指奇大,cp沈天青。日六,防盗八十,上午十一点更新江繁星八岁时候看见律政电视剧里的帅哥美女环游世界谈恋爱...
官场如战场,尔虞我诈,勾心斗角,可陆浩时刻谨记,做官就要做个好官,要有两颗心,一颗善心,一颗责任心。且看陆浩一个最偏远乡镇的基层公务员,如何在没有硝烟的权利游戏里一路绿灯,两袖清风,不畏权贵,官运亨通。...
普通人只要有机会,也可以封侯拜相。看王子枫一个普通的小人物,如何抓住机会搅动风云。每个人都可能是千里马。...
他们都是草根出生,凭自己的努力走上仕途,但一个清廉,一个腐败,于是一见面就成了格格不入的对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