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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前几天才发现我妈每天下班都要路过师大附中,我打算以后每周都让她光顾几次。”
蒋寒衣说,“这次买了十几个,花了小爷一大笔零花钱呢!”
虽然浪费可耻、冲动消费不可取,但弋戈还是真诚地给蒋寒衣比了个大拇指,然后堂堂地道:“那再多给我两个,明天我给银河加餐。”
“…行。”
蒋寒衣笑了,“我早准备好了。”
“哦对了,刚刚去你家找银河,你三妈让我告诉你今天她要去医院陪床,家里没人。”
弋戈笔尖顿了一下,“哦。”
她把红薯塞包里说明天当早餐吃,然后就低头认真地写着卷子,看起来不怎么愿意浪费时间和他闲聊。
蒋寒衣叹了口气,学霸眼里只有卷子,没有他。
谁知,两分钟后,弋戈忽然停下笔,把卷子塞回书包里,问:“你喜不喜欢吃肯德基?”
蒋寒衣愣了:“…啊?”
“我现在要去吃肯德基,你要不要一起?”
弋戈耐着性子说。
谢天谢地,她的基础社交技能终于有了那么一丢丢的进步。
比如,在身边还有个人的时候,不要径直离开单独去吃饭,而是先问问对方要不要一起。
蒋寒衣继续怔了两秒,然后十分灿烂地笑起来,“走啊!”
还管什么肯不肯德基,现在就是叫他去吃石头吞刀子他也乐意。
两人把银河和星星锁在院子里,直奔小区外。
侧门边就有一家肯德基,明亮的白色灯光,和旁边灰黄昏暗的菜店早点店形成鲜明对比。
晚上店里零星坐着几个人,一推门,炸鸡的香气扑鼻,墙壁、地板和桌椅红白黄的明亮色块像跳跃的音符,在弋戈原本疲惫的神经上疯狂蹦迪。
从很小的时候开始,肯德基就是弋戈最喜欢的地方之一。
那时候陈春杏每个月会带她去市区一次,买新衣服、让她在新华书店看书买书,或者看电影。
陈春杏很舍得给她花这些钱,每次都是满载而归。
而弋戈最期待的部分,是去吃肯德基。
陈春杏总是说肯德基是垃圾食品,想带她吃点别的大餐,但她都不要,就爱吃肯德基。
两只香辣鸡翅、一个汉堡、一杯冰可乐,再来两只蛋挞和一杯土豆泥,弋戈吃得津津有味,陈春杏在一旁笑得无奈。
她喜欢肯德基。
喜欢明亮的灯、墙壁上的红砖、满室都是炸鸡的香味;更喜欢一个人也能点餐吃饭的感觉,想吃什么就点什么,不用担心点太多吃不完,或者点太少不能把想吃的都吃了,又或者一个人坐着吃饭很奇怪之类的问题。
在肯德基里,所有人都开心自在,都是爹疼妈爱的快乐小孩。
弋戈照例点了一对香辣鸡翅和一个深海鳕鱼堡——嫩牛五方卖完了,可惜。
还有两个蛋挞。
应该再配一杯冰可乐的,可她今天来例假,只好换成热豆浆。
蒋寒衣排在她后面,等她点完,看也没看,对服务员说:“跟她一样!”
弋戈诧异地看了他一眼,只犹豫了一秒,就忍不住出声道:“你不看看菜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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