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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斯文微微扭头。
他能清晰的看出,郑丽琬美眸中流露而出的痴痴不舍,但她为了兜住自己的面子,还是毅然决然的选择将这纸白宣递还给自己。
李斯文不得不在心中道一声佩服。
他之所以在做诗前就故意点明,此作会以她为灵感,目的便是为了激起她的好胜心,给李二陛下再添个麻烦,用以回敬皇帝当初的一顿毒打。
如今看来应该是颇见成效。
那个不惜以自身为筹码,也要用美人计勾引自己,试图挑拨自己和李泰关系的郑丽琬,已经再度变回了曾经那个,心比天高的奇女子念及至此,李斯文果断摇头拒绝,生怕此举会打断郑丽琬的转变。
同时解释道:“诗以言情、歌以咏志、文以载道,这是自诗词歌赋的体裁降诞以来,文人千古不变的共识。”
“《雪梅》一诗的灵感完全脱胎于郑姑娘,某不过是妙手偶得之,而绝非诗作主人,又怎能厚着脸皮再度讨要。”
看着李斯文眼底的认真神色,郑丽琬低眉顺目,轻轻应了一声,早年因打击而干涸的心绪,再次涌出秋水涟漪。
玉手搭上李斯文的小臂,柔声问道:“那公子可还有灵感?时间不多了。”
“请姑娘放心,某既然敢应下‘诗仙’的大名,那肯定是有点真本事的,不然岂不是让人白白看了某家笑话。”
李斯文自信一笑,心中早有定稿。
“那臣妾为公子研墨。”
郑丽琬细细端详李斯文神色,而后深吸一口气,将心中陡然泛起的涟漪一一平复。
等再次睁开眼,此女已经变回了当初,那道只身赴宴的清雅模样。
“也好,那就麻烦姑娘了。”
下意识的忽视了郑丽琬的自称变化,此时的李斯文早已心思急转,脑海中迅速将盛唐时的韵律调整成如今的格调。
自隋朝陆法言的《切韵》一作问世,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声韵变化,便彻底迎来了终结。
从追求自然声韵的四声八病,朝着唐高宗时期的平仄对仗快速发展。
而现在,大唐主流的声韵还是作为两者过渡体的永明调,与四十多年后的平仄格律有些出入,但细细究来,差别并不是很大。
起码词牌名流传长久,曲调罕有变化的词曲,或是一些问世时间与如今相近的律诗绝句以李斯文的能耐,还是能稍微改改便拿来用的。
这也是为何,李斯文偏爱作曲而很少作诗的重要原因。
无他,作诗还要提前调整韵脚,词曲拿来就用也大差不差。
但现在的问题是,李斯文这次要写的并不属于诗词范畴,而是一篇长赋哪怕唐初与盛唐相比,韵脚的变化并不大,但全篇五百一十四字的中长篇诗赋慢慢修改下来,还是让李斯文有些头大。
郑丽琬手腕翻转放好墨条,看着提笔迟迟未动的李斯文,心中难免有些慌乱。
轻轻推了推李斯文手臂,声音急促:“公子,可有灵感了?”
李斯文皱了皱眉头,和诗词这种凑合改改就能用的不同,长赋修起来是真的费劲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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