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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依旧在舔着嘴唇,不断吮吸着什么的小蠢狗,景烨觉得是又好气又好笑,真想就这么扬长而去,不管她的死活。
只是,这一次,景烨的动作显然要比脑袋转的快。
在脑子里还在犹豫的时候,已经身体前倾,眼明手快的接住了急速下落的林意。
这一切都发生在电光火石间,等景烨反应过来的时候,他已经行云流水般完美的结束了这一切。
回到景烨手上,又不断往他怀里蹭的林意没有丝毫已经在生死边缘徘徊了一次的觉悟。
“现在你不仅蠢,笨,色,还懒,你说除了我这个冤大头主人,谁还会养你。”
景烨伸手戳了戳林意的小鼻子,自我感觉十分良好地说道。
十分不舒服的林意无意识的伸出自己的小爪子扒拉开景烨的手。
然后,然后,把景烨的食指含在了嘴里,不停的拿那小乳牙一下一下的轻咬,舌头一下一下的舔舐,就像刚才在大殿里小口吃着糕点一般。
很明显,数年来论一个小霸王的修养(一)“汪汪汪……”
叫声一出口,林意顿了顿,不信邪的又开始叫道。
“汪汪汪,汪汪汪……”
林意甚至到拿小乳牙咬了咬自己的小爪子,用来判断究竟是不是梦。
原来那不是梦,自己真正的变成了一只小狗。
景烨目睹了林意这一系列在一只小狗做起来格外搞笑的动作之后,又是鄙视,又是好笑的。
“既然醒了,那就自己走。”
景烨一松手,林意就哧溜掉在了草地上。
景烨绝对不承认自己是害怕林意在舔舐他的食指,那会让他全身酥麻。
草地冰凉的触感让林意的脑子变得十分活跃,几个来回,林意终于搞清楚了面前这个人是谁。
这是她抱得粗大腿啊,能给她好吃的东西,还有好听的声音,好闻的味道。
理清楚这一切的林意十分狗腿的人立而起,两只前爪子不停的抓着景烨长袍的衣摆,然后讨好的哼哼唧唧的叫了起来,要多谄媚就有多谄媚。
不要问为什么林意这么心安理得的接受了自己的作为一只狗的新身份。
那是因为在林意看来,做一只小狗的生活要比自己那数年来被泡在营养液里的生活好太多。
可以晒晒阳光,可以奔跑,可以好吃的东西,可以……以林意有限的脑容量,暂时也想不起更多的好处。
不过,在知足常乐的蠢林意看来,这几点就足够了。
景烨扶额,心里有些说不清楚是什么感觉了,这么狗腿子的模样还真是给他这个主人丢脸。
不行,回去一定要把这只小蠢狗丢给疾风骤雨,让她好好学习一下什么叫霸王。
万一相处好了,说不定还能够给疾风或是骤雨做个媳妇儿呢。
虽然,现在景烨一点儿也不觉得林意这只又蠢又笨又脏有色又好吃懒做的狗能配得上他威风凛凛的疾风骤雨。
但是,既然一时脑抽认领了这么一只一无是处的宠物,那就得替她找好下家。
所以,只好委屈疾风或骤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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