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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要死要活一样的谈感情,可能确实不太适合他周时轲。
他只适合在北城,在老头子的地盘,继续当一个游手好闲惹是生非的被宠坏了的公子哥。
“又哭了?”
周时旬凑拢过来,一把掀开周时轲的帽子。
周时轲把帽子压下来,瓮声瓮气道:“不至于。”
“还不至于,我看你挺至于的,”
周时旬不刺周时轲两句他心里就过不去,“你不是挺机灵的吗?这次怎么栽了这么大个跟头,说吧,要是没有合同这破事儿,你是不是就准备不回家了?”
周时轲:“我没说不回家。”
“你差点就被人卖了,救命救命,我想到这个我就呼吸困难。”
周时旬搓了搓自己的脸,严肃起来,“本来吧,我是一定要把你在江城的事情报告给爸爸的,起码得告诉大姐,但你既然开口了,我给你一次机会,以后不要再和他联系,听见没有?”
周家的人骨子里都是说一不二的,周时旬虽然看起来花里胡哨不怎么正经,但是在这种问题上还是有自己的原则的。
周时轲懒洋洋地靠在窗户上,跟没了骨头似的,像被人抽走了筋骨,“二哥,我是贱,但我还没贱到那个地步。”
他还没贱到知道自己男朋友要把自己卖了还舔着张脸凑上去。
下了飞机,早就在出口等候的司机接过两人手里的行李,周时轲突然停下脚步,周时旬回身看他,“怎么了?”
周时轲没说话,从外套口袋里拿出手机,周时旬嘴角一弯,这个时候,该拔电话卡了不是。
“砰”
只见周时轲连带着手机都丢进了一旁的垃圾桶里,发出的声音挺大的,引起了路过人好奇的目光。
周时旬走过去,揽着周时轲的肩膀带着他往前走,“果然是我弟,咱拿得起就放得下。”
就像他说的那样。
北城和江城相距一千多公里,不刻意制造机会,他和傅斯冕重逢相遇的几率几乎为0。
一个人唱了六年的戏,最后以一地狼藉作为结束,他周时轲宛如丧家之犬,前途事业爱情,全部都在短短几天时间失去了。
拜他自己犯贱,也拜傅斯冕所赐。
周时轲放下窗户,闭上眼睛,闻着北城空气里熟悉的味道。
柏树立于道路两侧,枝桠舒展伸向道路上空,将大片阳光戳得细碎然后洒向路面。
不似江城天气变幻无常,也不似江城多雨,始终像身在烟云里。
这里是北城,是他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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