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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脑子抽筋,甘愿为了付知岚,想方设法进入了Y国的顶级豪门,时家。
成为了付知岚口中的真爱,也是小说中付知岚的官配男友,时钧亦的保镖。
只为了便于制造让付知岚接近时钧亦的机会,成付知岚之美。
付知岚没钱,原主掏,付知岚作妖,原主撑腰,付知岚有难,原主挡刀。
就连付知岚和别的男人偷偷摸摸纠缠不清,原主都要忍着心痛,帮他在时钧亦面前打掩护。
最后却在一次意外事件中,为了保护付知岚,落了个尸骨无存的下场。
江乔:???
他不理解,这原主的脑沟壑是被猪油填平了不成,居然甘愿当这样的冤种?
在整本小说里,唯一还算正常的,大概就只有付知岚的官配时钧亦了。
因为从头到尾,只有他没有做付知岚的舔狗,没有爱付知岚爱得死去活来,是付知岚费尽心机,甘愿放弃了一片森林,才勉强得到的男人。
但江乔当初在病床上看这小说的时候,还是没看明白,时钧亦最后到底是为什么会接受付知岚的。
毕竟前一章,时钧亦还在说:“我不爱你,我们更适合做朋友。”
后一章两人就举办了一场突如其来的盛大婚礼。
江乔想,这作者如果不是有什么大病,就是突然回家继承了巨额家产。
所以不想再努力码字,就省略了很多细节,随意结了个尾。
他跟隔壁病床的小姑娘吐槽时,小姑娘说了,在这种小说里,主角光环比天高,最好的,都只能是主角的。
就离谱,离天下之大谱。
不过江乔跟文中的冤种有一点相同,他也是在地下拳场里长大的。
可惜他并不是老板的养子,他只是年幼时被拐卖到边境,偷渡到东南亚,卖进拳场用来赚钱的机器。
没有国籍,没有身份,却始终被监视,被看管。
不见天日,也无法逃脱。
终日活在炼狱里。
一年前他突然患病,失去了价值,被拳场老板的女儿好心送了出去,过了一年短暂的“正常”
生活。
病逝后能穿这儿来,也算是上天有好生之德。
给他机会再活一次,可不是为了让他到这儿来当傻逼的。
他要远离主角,告别不幸。
此时,天台上纠缠不清的两人已经纷纷脱了裤子准备直奔正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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