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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
是出自于简意绵的大学同学张默之口。
记得他当时的原话是这样的:“这对奇葩竟然也能修成正果,我不是在做梦吧?我一直以为那肯定是下辈子的事情。
十年,整整过去十年了啊!
但我怎么感觉好像也没过多久,好像还是昨天的事情似的?怎么感觉好像也不是挺难的,但怎么又鲜有人做到呢?”
我更记得,他当时的表情无比的丰富:两分放荡、两分伤感、两分祝福、两分羡慕、两分苦涩。
我还从来没有见过如此丰富的表情,如此“有趣”
的人,进而,断定这也定然是一个有故事的人。
而接下来,简意绵和徐若情他们的好姐妹——李艳华的话,无疑也证明了我的猜测。
“怎么,你后悔了?可惜晚了。
人家陈曦琳已经名花有主了。”
我相信李艳华是无心的,也就是太过心直口快而已。
她就是这种大大咧咧的性格,连我都轻易看出来了。
但我也相信,在这一刻,张默是真的受伤了,只是轻重而已。
而这,还真不是我丰富的揣测,而是我亲身的经历。
张默用一场酩酊大醉,把自己彻底出卖给了我——一个他刚刚认识不到两天的人。
当然,他出卖的还不仅仅只有他,还有他的好兄弟简意绵。
“说老实话,我也没有想到我竟然会输,我一直以为我胜券在握。
毕竟……他们之间发生了那么多的事情。”
钱超则说。
“钱超,你能不能别哪壶不开提哪壶?就显着你了是吧?”
闻言,李艳华又开始开炮了。
钱超淡淡一笑,倒也不太放在心上。
然后,便就此缄口不言,参起了闭口禅。
与此同时,一桌子的人差不多都被钱超的话打开了那扇尘封已久的记忆之门,回到了故事开始的那天……在李艳华的记忆里,故事开始于烈日炎炎的九月,是最美好的青春时光。
那一年,她和徐若情一起考上了理工学院,两个高中的伙伴,又快快乐乐地结伴走进了大学的校园,而且,还在同一个班级。
这,真是件很幸福且兴奋的事情。
报名那天,徐爸爸专门开车送他们去的学校。
也是那一天,他们相遇了。
但就算是现在看来,李艳华也不觉得那一天有什么特别的,只是一次寻常得不能再寻常的相遇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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