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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瑾从怀里拿出今天新买来的伤药,将药粉仔细地敷上去,然后取了新的干净布条,盖在伤口上一圈圈缠好。
从始至终,男子除了脱下衣裳再没有做过其他动作,为了将布条完整地绕一圈过去,叶瑾的双臂只能拥抱似的从他身后一左一右伸过去,两人之间距离最近的时候,甚至能感觉到对方的呼吸。
时间慢得简直折磨人,布条的末端大功告成时,叶瑾不自觉松了口气。
她正要直起身,不料抬眼间,骤然撞上了一双神色难辨的眼眸。
近看,眼前这张脸给人的冲击感更强了,黑的愈黑,白的愈白,那双斜飞入鬓的眉犹如冰雪制成的利剑,刺出一种让人屏息的美感。
虽然已不是================午夜梦回,叶瑾曾经认真思考,自己究竟是如何走到今天这个境地的。
而她苦思冥想,最后只得出两个结论。
运气不好。
她是傻逼。
叶瑾这一世的开局委实算不上好。
原身父亲是个手艺很好的木匠,母亲会做点刺绣,生活原本也算平安富足。
不料某年刚开春,邻居鞑靼突然打了过来,一家老少被杀个精光,只有原身因为被母亲藏在了地窖而逃过一劫。
家破人亡,订了亲的未婚夫也被鞑靼开膛破肚,十四岁的少女哭着从灶灰里掏出家里唯一剩下的一个银角子,走了两天一夜,去投奔另一个县的舅舅。
好不容易坚持到了最后一位亲人的面前,原以为日子终于又能过下去了,不料绷紧的弦骤然一松,少女倒了下去。
再次睁开眼,便成了叶瑾。
银角子被拿去买了药,家中一贫如洗的舅舅对着她叹气。
生火、做饭、打草、喂鸡……每一个生活技能都必须去认真学习,叶瑾看着自己手上的茧子,只想叹一声:劝人学法,千刀万剐。
早知道会穿越到古代种田,她应该去读农大的!
而不是去学那劳什子法律,待在豆大的事务所里,整天接待离婚官司,围观夫妻撕逼!
闲暇之余,叶瑾倒也看过几本穿越小说,里面的女主或跨越阶级和王公贵族来一段轰轰烈烈的爱情,或用超前的智慧干出一番可圈可点的事业,可真轮到她头上,才发现,太难了。
做肥皂?烧玻璃?开超市?不好意思,她先是病得从床上爬都爬不起来,好不容易能爬起来了,舅母的脸色已经变得不好看,寄人篱下,她只能先咬牙投入古代农村的日常劳作中,等忙活一天终于能睡觉了,她躺在气味难言的被子里一合计——好家伙,她没钱。
先把现在的情况都摸索清楚,再寻机会想办法,看能不能挣到一笔启动资金吧。
那时候,叶瑾想得还是挺美好的,反正日子已经不能更糟了,谁想到,老天却告诉她,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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