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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证明,吓唬,是有用的。
当天下午,被他们弄乱的水田,基本恢复了原来的样子。
参与的村民虽然不知道如何插秧,但又怕真的被郑采薇抓进山里喂狼,又不敢问她本人,只能偷偷摸摸的来问张妈妈,张妈妈早就被张采薇提点好了,认认真真的教他们怎么平地,怎么插秧,就连插秧绳,都是她提供的。
其实,吓唬大家是一个目的,最根本的,还是希望教会大家这种种法。
提前育苗,既省时省力,还能提高成活率和产量,这是经过几千年的改良后得出的结论。
烂泥村这个地方,全年气温偏高,很适合种植水稻,但这里的村民一年竟然只种植一季水稻,这,这不是浪费资源嘛,好好的天时地利不用,还得天天饿肚子!
当然,后果也是简单粗暴的,大家见到郑采薇都避如蛇蝎。
不过这样正好,清净!
“你这做法虽然有些过激,但对付尚未开化的村民,倒也可行。”
父亲郑长庚给了一个中肯的评价。
今天是郑长庚约定好了探望的日子。
郑长庚和郑子安是被流放,按律,吃的都是硬饼子。
郑采薇担心两人吃不好,还要干重活,身体受不住,于是跟县令大人商量,每旬的最后一天来看望两人一次,给他们带些吃的用的过来。
因为要来探望父亲和哥哥,郑采薇把田里的活交给了张妈妈,张妈妈虽然跟了许氏很多年,大概是因为年轻的时候也是苦命人,对于田里的活计,干的那叫一个得心应手。
于是,郑采薇交代她带着三伯娘把剩下的田插完秧苗,交代马伯牵着剩下的一匹马帮二伯爷家耕田后,带着阿濯就直奔河堤。
家里其实只有一匹马,另外一匹是阿濯的,被征用了。
郑采薇跟着父亲和哥哥坐在河堤边的树荫下,把包袱里的吃的一股脑的搬了出来,一人递了一个软和的肉包子,示意两人快吃,又把剩下的包子递给阿濯,示意他分给河堤上干活的其他人。
“父亲,我还做了些肉干,可以放的久一些,你们平时就着饼子一起吃,一定要吃,不然你们身体熬不住。”
郑采薇一边说,一边把一身干净的棉布衣服递给父亲,“这个是我扯了布,娘亲和张妈妈做的,虽然比不上绸衣,但也比麻布衣裳软和一些,您贴身穿。”
郑长庚接过衣服塞进怀里,把眼底萦氲出的泪水就着肉包子吞下。
“薇儿,你不用这样,我是流放,不是来享福的。”
郑子安接过柔软的棉衣,这可比军中的衣服要好的多。
“不,哥哥,你这想法不对,如果你觉得这是享福的话,我们可能一辈子都得待在这里了,这样不行,我们得回去,京城才是你们的主场,不然你们半辈子的付出就白费了!”
郑子安被妹妹训得转过头,正好那边阿濯发完肉包子回来。
因为背光,郑子安看不清阿濯的脸,可那身影,莫名的觉得熟悉,忍不住看了一眼又一眼。
郑采薇也发现了郑子安的异常,转头看了阿濯一眼,疑惑的问,“哥哥,怎么了?”
“薇儿,这人,你是怎么认识的?”
“阿濯么?路上捡的。”
郑采薇把捡到阿濯的事情简单和哥哥说了一遍,见郑子安还是皱着眉头,忙问他“是有什么不对吗?”
“嗯,我说不上来,总感觉我在哪里见过他,可是又没有印象。
我能看看他的脸吗?”
“阿濯,把面具摘了。”
戴着面具是担心阿濯被他以前的主子发现他的身份,这里都是自己人,所以不用担心。
看完阿濯的面容后,郑子安的眉头皱的更深了,“奇怪,明明觉得我好像在哪里见过他,可是看到他这张脸后,反而又变得陌生了,太奇怪了。
父亲,你有这感觉吗?”
“没有。”
郑长庚摇了摇头,“我认识他的时间和薇儿认识他的时间差不多,都是在那场刺杀后认识的,从来没觉得熟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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