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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兮没想到,黑瞎子居然真得收了苏万当徒弟。
因为黑瞎子其实是个挺不喜欢被人间俗事所拘束的人,他也活了这么多年,实际上的朋友一只手都数得过来。
他教吴邪武艺,本质上还是同盟者的互帮互助,但现在,他居然真的愿意收一个一点基础没有的普普通通高中生当徒弟,怎么看都不寻常。
朝兮隐隐觉得不安。
他私底下也问过医生。
医生说,黑瞎子的疾患的确很严重,除了视力在一点点恶化,在古潼京遭遇的虫子也有毒素残留在体内,需要长时间的静养。
身负顽疾,无故收徒,就像是……在交代后事一样。
可这话,他连想都不敢想,更不可能与黑瞎子提及。
他只能陪着,等着。
他私下里联络了尹南风,若新月饭店再有什么稀罕的药材拍卖,或者有此类消息,比如麒麟竭之类的,就务必知会他一声。
听说吴邪也吃过麒麟竭,之后血液就有了类似张家人的奇特功效,时灵时不灵的,但偶尔可以用来驱虫解毒。
如果吴邪可以,那说不定黑瞎子也能用——黑瞎子也有不老的能力,体质总要比吴邪一个普通人强多了。
黑瞎子很享受他的陪伴,用主治医生的话说,亲朋故友的陪伴是最好的精神抚慰剂。
苏万正在过暑假,空闲得很,几乎每天都会过来,除了习武,他的主要作用是给黑瞎子逗趣儿。
朝兮单独给他转了大红包,让他带一些黑瞎子喜欢的新鲜玩意儿,或者时下风靡的吃喝,俨然是把黑瞎子宠的没边儿了。
有一回,苏万比往常来的要晚,脸上还带着伤,像是跟谁打了一架。
朝兮皱皱眉,就问道:“怎么回事?”
苏万这段时间算是跟他比较熟了,也没准备瞒着,吞吞吐吐道:“也没什么,就是……我遇到好哥了。”
这说的是杨好。
朝兮还记得这个名字,这个高中生三人帮里的一员,先前在古潼京里失散了,后来急着去墨脱,朝兮也忘了打听他的下落。
“怎么还打起来了?”
“好哥他……他怪鸭梨把他带到了古潼京,他跟我们失散后,好像吃了很多苦……”
苏万揉了揉脸上的淤青,涩然道:“他怪我们也是应该的,可是鸭梨,鸭梨他……”
黎簇这个时候,大概还在汪家读蛇吧。
朝兮垂了垂眸,算算时间,其实也快结束了,可没有人能确定会在哪一天结束。
苏万说,杨好在古潼京被一个霍家人给救了,那人叫霍道夫,是霍家的外戚,按年纪算霍秀秀的堂哥。
这个霍道夫,朝兮是后来才知道曾与他有过一面之缘,就是在古潼京。
他好像跟陈金水有些首尾,看年纪不到三十岁,打扮的像个精英,戴着一副金丝眼镜,颇有些斯文败类的意思。
朝兮问过霍秀秀,说是霍道夫接手了霍有雪的生意,还不声不响地吞了李家、齐家的一些盘口,虽说还没做大,但已有夺权之心,实在让人头疼。
杨好跟在这种野心家身边,想必是要思想偏颇了。
然而,这是他们几个孩子之间的事,朝兮没理由过问。
他只是嫌弃地把棉签和药水丢给苏万,啐道:“自己去洗手间,对着镜子擦擦药。
跟你师父学了这么久,打架都打不过一个街溜子,丢不丢人。”
“我那是让着好哥的。”
苏万嘟囔道,“从沙漠里出来这么久,我也没找到他,是我对不起他。”
然后就念念叨叨地跑去卫生间了,毕竟这种小伤,也不好意思麻烦护士小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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