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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斯蒂是一个梳着两条黑色麻花辫、肤色苍白到病态的女生,她穿着一件复古的黑色连衣裙,显得高贵优雅、又同现今的社会格格不入。
在德斯蒙特达到之前,四周有很多人的目光聚焦在她身上,那种独特的、令人心里发毛的气质,她根本没有隐藏。
大抵是哥谭人杰地灵训练出来的直觉,没人要求坐在她的附近。
所以,当德斯蒙特径直走过去时,这样奇葩的组合很快吸引了众人的视线。
冷面帅哥和孤僻少女……唔,还真是奇怪又合理的组合。
不知道一选就选中了班上最有可能成为边缘人物、受人孤立的女孩——虽然温斯蒂本人很享受这种孤立——德斯蒙特谨慎又兴致勃勃地搭话:“温斯蒂(wednesday)*……是个有趣的名字呢,是因为出生在星期三吗?”
“不是。”
黑眼圈深重的温斯蒂回答,“是因为我的姑婆,卡普尼亚,她就是在星期三的那天被当做女巫烧死的——她是我最崇拜的女人。”
“诶?女巫吗?”
德斯蒙特惊喜地说,“我家的隔壁也住着一个女巫,她叫贝妮思,会调配很厉害的药水。”
就算是新鲜的尸体,也能腐蚀得超级干净。
难得和活着的外人有共同话题,温斯蒂感兴趣地问:“除了我家的亲戚外,我还没见过其他的女巫呢。
你家是指在哥谭吗?”
“不是,我家在夜谷……是一个很小很偏远的地方啦,在西海岸那边的沙漠里。”
“沙漠……怪不得,我们家一直都是在新泽西州发展。”
“哦,新泽西……”
德斯蒙特在手机上搜了一下地图,“好像离哥谭有些距离。
你是独自出来上大学的吗?还是家里人一起过来的?”
“我一个人,还有我家的宠物和一个管家。”
温斯蒂一直都是一种淡淡的语调,好似阴凉的青苔,“我妈妈不同意我出来,但是那个家里,实在是太阴暗了——一成不变的阴暗。
我已经长大了,想要见识一些新的、不一样的……恐怖。”
她轻柔且缓慢地吐出最后的话语,如同情人的耳语,却带着阴冷的气息,好似浸着寒冰。
哥谭在温斯蒂眼里,是个外出的极佳的选择。
这里的夜晚,充斥着她最爱的、惨痛的哀嚎。
少女老成地感叹道:“这就是叛逆期吧。”
德斯蒙特半懂不懂地点头,“听起来好酷。
我也想一个人在哥谭居住,不过哥哥说他放心不下我,所以硬要让我带上管家。”
青年苦恼地挠挠脸颊,“明明我都成年了,能自己照顾好自己。”
温斯蒂颇有同感,“是啊,这些操心的家长,见不惯雏鸟离巢。”
她又问,“你哥哥?我也有一个兄弟,他实在烦人的很,每次都能躲过我的陷阱。”
“不是亲哥哥……”
德斯蒙特没有注意后面的话,“他是我的堂哥。
不过从十三岁起,我就和他住在一起了。
他是一个很厉害的人,整个镇子都听他的话。”
——物理上来讲。
没想到自己能和同学这么聊得来,德斯蒙特开心地、和她你一句我一句地说了半天话,心想,这真是出乎意料顺利的第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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