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白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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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章 人已非少年(第1页)

讲三段微不足道的小故事,这是关于我的故事,来琢磨一下张文龙的心态转变。

(ps:1:小时候,我八九岁的时候,村子里我算是孩子王,小孩子都喜欢和我玩,一个小伙伴掏鸟窝时抓到一只麻雀,我看麻雀可怜,它肯定要即将被这伙伴烤着吃掉。

我就假装要看看,然后拿到我手里,我故意不小心一松手,麻雀飞了,小伙伴很不高兴,但是没敢说什么,那一刻,我很开心,我救了一条生命……2:一次,北方的夏天要过去,村子边时常干涸的溪流小河,到了秋天就会干了。

我和几个小伙伴去溪流的山里上游玩,那里的小溪里还有水,但是因为干旱,已经断了几截成了几个浅浅水坑,水坑里好多密密麻麻的小鱼,看样子刚刚孵化出不久,小鱼都不到一寸长,水在面上一群小鱼游来游去。

我心想再过十来天,秋天过去,这水坑就干了,这些小鱼,都会死掉,我觉得可怜,想抓几只救走小鱼,拿到家里养着。

可是它们游动得很快,也抓不到,无奈,我和伙伴们走了,走出很远,我还忍不住回头看那几个水坑,我记得那天,天色昏黄……未来很多天里,我心里想着那些慢慢干死的小鱼,我都心有恻隐。

我不懂啥叫善良,也许那就是善念吧!

其实,我喜欢钓鱼,我喜欢杀生,喜欢吃野味,喜欢把厌恶的人干的满身是血跪地求饶。

商场上,我对待对手也残酷无情不择手段,一点机会不给他们,这些年,也曾拿下项目无数。

可是,几十年前的那些坑里的小鱼,让我时时想起,心有不安,甚至我人到中年,经历风浪无数,也早见惯了人生百态,世态炎凉,心中早已修炼的坚硬冷酷如铁,还是对那些刚出生不久就干死的小鱼耿耿于怀,我没有救了它们……3:我一个亲人家里的狗被车撞死了,他心疼哭了,喝酒时,我劝了他几句,我从此再也没吃过狗肉。

我年轻时候,是个大雪天里打着出租车,满城市找狗肉馆吃狗肉的人,可是快二十年了,我一口狗肉没吃,看见狗肉就想吐……五六年前一次,江南,我看见五六只恶犬围着疯咬一只小狗,小狗很顽强,但是无助的反抗。

我那天本来是去一个项目谈判签合同,我司机开车都已经过去了,我从车窗里看见了一群流浪狗打架,小狗被咬的很可怜,我让司机停下车。

我从大奔的后备箱里拿出砍刀,把几只恶犬打散,救下了那只挨欺负的小狗……我看小狗伤也不重,走之前,把车里的零食都扔给了它……我还拍个视频,不是为了标榜伪善,我只是给我这一辈子几十年短暂的人生,有个日记记录,那一天,我干了什么?那天,我救了一条狗,我帮一条狗打了架……~)我写的几件小事微不足道,甚至可笑。

可是,是发生我自己身上的几十年来,依旧记忆犹新的事。

我经历过很多事,大部分都忘了,唯独这三件小事微乎其微,却一直萦绕在心,甚至把这几件小事写进书里,我甚至想若干年后,谁读到这里,能让他们有点触动,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从没认为自己是好人,年轻时候好勇斗狠,喜欢冒险,性格暴躁,打遍大半个中国,干了很多生死狠架,甚至一直以流氓自居,可是我鄙视那些无力和虚假的善良!

以及那些经不起考验的感情……这么多年来,我性格也是杀伐决断,快意恩仇,一直未变,也睚眦必报,没啥肚量……可是我对动物就很好,我知道它们比人类靠谱,后来甚至想,是不是我这也算善良?善良不敢标榜,反正我能看清楚谁是真正的善良,谁是伪善……我想起太公说,这个张文龙是性格遗传,记忆中的他们家族几代人,打土匪,打豪强,打满清,打鬼子,打国军,路见不平还打狗……书中的张文龙和六爷他们都胆大妄为,侠肝义胆,心地善良,还聪明绝顶,但是在老百姓眼里,他们精神不太正常……太公说的话,我记忆颇深……我还记得小时候,太公说话时的表情,有点醉,眼睛看着窗外,若有所思……———————~我从小是在外婆家里养大的,我外公读过私塾,很有威严,他也经历过枪林弹雨,就是穿衣服有点邋遢……记忆里外公留存照片上的腰里插着的驳壳枪很帅,驳壳枪插在皮的枪套里,露出枪柄和穗子。

那个皮的驳壳枪牛皮枪套,是我外婆和外公在一起参加革命,在部队里谈恋爱时候,我外婆花了一块大洋给他买的……我外婆八岁的时候就是孤儿,十几岁自己参加了革命,一生性格刚烈,经历很多苦难,都坦然面对。

她过目不忘,精通历史,从不人云亦云,很有主见,看问题很有深度。

外婆生前经常说,最遗憾的是这辈子她没有写本自传,她活了八十多岁去世了,书也没写成。

,!

我写这本书,更大的原因也是为了纪念我外婆,我对她感情很深,从小受她熏陶,我也酷爱历史,甚至刚烈的性格也受她影响,一样爱憎分明,嫉恶如仇。

这几天寒冬远行,单车万里,穿戈壁,过草原,趟沙漠,翻雪山,夜度无人区,我都坚持日更五千字,以后无论多忙,也不会断更,直到这本书写到八十三万字完结。

因为我外婆活了八十三岁……书归正传,说了这么多与本书无关,又貌似有关的几行文字,想说明什么?说明,善良和侠义这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可能遗传……但是这个时代里,很多人身上没有了……,甚至很多人认为这些性格和行为是个笑话。

废话结束!

接着讲故事……知道为啥理解张文龙不屑去勾搭陈家小姐,图谋金靴了吧?他是个异类……张文龙足够勇敢,也足够的善良,那善念出于本心……张文龙那时候年轻,还不懂的啥叫骄傲和矫情,今天写到这里,我这么冷血无情的人,居然有点矫情了……我才知道,文字,也会感染人,甚至会感染自己……张文龙挺身而出可以为陌生人去死,可以一生飘零孤独无靠,可他,不想利用人的感情完成目的……张文龙已经不想通过对他好的女孩子得到密室信息了,也不想再走近她们了。

张文龙要再想其它办法完成任务,他很骄傲,就像六爷没有惦记京城藏在井里查干的金靴!

因为,他们都不屑!他们更不会辜负朋友的信任……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六爷和张文龙的行为甚至可能很多时候还会被人误解和嘲笑……可是换位思考一下,别人未必做得出他们做的事。

环境是变化的,人性是反复的,世界上总有一些人,他们看问题足够尖锐有深度,对人也足够有肚量,他们也能看穿一切心思把戏,受委屈了,也装的糊涂,这类人心里经常也可能很受伤,遇到这样的人,你好好珍惜………可是,问他们受了委屈后悔么?没有后悔,没有什么能打过时间,爱恨情仇,最后都沉浮于因果,我们也都不过沧海一粟……磨磨唧唧也写了十几万字了,对于一个放浪形骸,:()晚清古董之墓靴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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