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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多时,几个身穿制服,身上松松垮垮带着一些得意看着颇像伪军的保安队队员就抬着一些箱子进来了。
“爹,这是什么啊?”
“打开。”
“是,老爷。”
三下五除二将几个箱子打开了。
稻草堆里放着几把还闪着油光的长枪。
“任老爷动作这么快?”
林煜也是吃了一惊。
这任家果然不简单,看来还是有门路。
不过才过去了一天一夜的功夫,便从省城买回来这么些枪。
而且这些枪看着还都是新枪。
这个不仅仅是快马加鞭能做得到的呀。
任发对着林煜笑着说:“本来也做不到这么快,隔壁镇上有我家的亲戚,他那里有个电报机,请他帮我给省城的朋友拍了封电报,便连夜买了一些洋枪,用汽车拉了过来。”
“任老爷的朋友还真是够朋友。”
毕竟从任家镇到省城一来一回少说得五六天的时间。
可人家居然连夜把枪给送来了。
任老爷却笑着摇头。
“那天听了阿煜你说的想法,我心里实在是赞同,阿煜你是个有主意的,你想要枪,伯父我可不敢怠慢。”
任发话里话外都是套近乎的意思。
若换了秋生文才这样的一定会感到心里暗爽,被迷的五迷三道。
人老成精,能够打理人家这么大的家业,即便是十八年来总走下坡路,任发也不是一个简单货色。
听了任发的话,林煜也只是笑了笑。
他这种不卑不亢,不急不躁的态度,反而更让任发看重。
哪怕是让省城里的一些人看到任家镇的任发,居然用这种讨好的态度来讨好一个秀未干的黄口小儿,那也真是要惊掉一大群人的下巴。
任发并不因为林煜的不为所动而感到气馁。
脸上笑容不减。
立刻命人打开另外一个稍微小一点儿的箱子。
这个箱子里放着几把擦着枪油,十分精致漂亮的手枪。
“我朋友说,这是从比利时进口来的枪牌手枪,能够装填七发子弹,阿煜,你看看你:()开局化婴,拜九叔为义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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