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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只是瞧个稀奇,这阵子,她吃鱼都快吃腻了。
糜月越过鱼摊,又发现一家卖发簪饰品的摊位,和扶桑城特产的珠玉类发簪不同,这里摆出来的发饰竟然都是用五颜六色的丝线,缠在柔韧的琼枝上编制而成的。
虽然不似她平日带的那些珠翠贵气,但是胜在巧思精美。
看见漂亮的首饰,糜月就走不动道了。
谢无恙会意上前,在摊位前扫了一圈,修长的手指挑出一对银粉色的蝴蝶珠花。
“这个,可还喜欢?”
“……”
糜月简直不想吐槽谢无恙的审美,怎么就能精准地选到最难看的?
这是什么死亡贵妃粉,她就是套个麻袋在脑袋上,也不会戴颜色这么俗气的珠花。
摊主十分热情,生怕卖不出去似的,飞快地将那两对珠花一左一右地卡进糜月的发包里,然后递上一块铜镜。
“客官眼光真不错,瞧瞧,好看着呢!”
糜月正要发火,无意朝铜镜看了一眼,目光顿了顿,又悄悄瞟了两眼。
这珠花若戴在成年女子头上,的确艳俗得很,可若戴在小孩子头上,这个颜色反而格外适合,显得俏皮又提色,衬得她脸蛋粉扑扑,像新鲜水嫩的水蜜桃。
糜月自己看着都觉得可爱,傲娇地一点头。
“那……就,就这个吧。”
不知是不是她的错觉,在她点头时,好似看到谢无恙的唇角闪过一道稍纵即逝的笑意。
“再多挑一些。”
谢无恙显得很有耐心,对上小姑娘有些意外的表情:“之前斩断了你一条裙子,今日你看中什么便买什么,当做补偿。”
还有种这好事?
糜月眼睛一亮,这厮怕是不知道她逛街的战斗力,她每每下山逛一次集市,扶桑城的摊贩们都能富三年。
你就笑吧,一会儿有你哭的!
于是她便不再客气,上前挑选喜欢的珠花。
摊主见遇到了大客户,连忙热情招待,糜月一边挑选,他一边补货,把各种压箱底的货都拿了出来。
《单身男修育儿指南》卷三:欲使稚子欢心,于物欲之给养,亦不可缺也。
这句话和另一句流传甚广的俗语有异曲同工之意:男儿当穷养,女儿家当富养。
先前,他不太能体会两者的区别,直到留意到小姑娘的发带后,他这才发觉小姑娘的爱美心——哪怕用门帘的布条,都要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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