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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人就不同了。
他依稀记得,自己刚进山的时候还能跟其他孩子一起住个大通铺,但到了后来十二三岁,旁人都开窍了,唯独他实在不开窍,连个要他干活儿的地方都没有,最后推来推去,被打发去后山最荒芜的地方住个破茅草屋,负责种植草药。
那时说起来可真苦,他每日都要去灵泉挑三趟水,沉重的担子要把他的肩膀压得低低的,还得锄田、拔草,各种繁芜丛杂的脏活儿累活儿。
但他其实挺喜欢这份工作,因为只有他自己,每天唱着歌儿去,唱着歌儿回,在路上与松鼠、鸟雀说说话,倒也不觉得寂寞。
就是穷,一件弟子服穿到袖口泛白,破了许多洞,反正他闲来无事,在上面绣了莲花补洞,被其他师兄弟瞧见了,还嘲笑了一番他,说他正因如此才修道不成云云。
仙君见了,却说:“我觉得绣得很好,栩栩如生,你的手可真巧。”
凡人听见,红了耳朵,悄悄把手藏进袖子里,他天天干粗活儿,手粗糙得很。
与仙君结为伴侣以后,他才总算过上了吃穿不愁的日子。
这会儿他们成亲才两年,他的手没养得细多少,被仙君捏着手指亲吻时,他总觉得不好意思。
迷迷糊糊地,他就被仙君揽着腰上了榻。
凡人没拒绝。
他回忆了一下他们这一日有没有欢好。
记不起来,他们成亲的十二年间太多了。
只是在被剥开衣襟时,他一脸迷茫地问:“明日你不是就要出发去天山论道,今晚还要吗?”
仙君低头,吻在他的肩头。
说甚么双修。
他就没有灵力,何来的双修?单修罢了。
每回仙君把灵力输入他身体里,没一会儿都散完了。
暖融融,舒服是极舒服。
他闭着目,自觉像一叶小舟,在池子上轻轻漾,烈日把池水晒得一团滚烫。
汗滴莲叶,啪嗒啪嗒。
以前他是爱仙君,被怎么摆弄都接受。
今儿走了神想:他这算什么?随意亵玩的小宠物吗?
说实话。
他不恨仙君。
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不恨,可就是没有痛彻心扉的恨意。
他甚至还能站在以大局为重的立场上为仙君想一想,换作他在仙君的立场上,必定也会那样做。
他敬重仙君杀伐果断。
可是,可是……
不能先问他一句吗?
他自欺欺人十二年,临到死了,才发现自己在他所爱的人心里大抵只是个东西。
说扔就扔了。
仙君时常爱唤他“小宝”
,他还觉得甜情蜜意。
宝贝,宝贝,什么是宝贝,拿在手上随意亵玩的叫作宝贝。
仔细想下,要是仙君跟别人结为道侣,怕是谁都做不到他这样卑微。
连他自己也在漫长的岁月中觉得自己低入尘埃,如奉神一般侍候仙君,死了一次才觉得自轻自贱。
很疼啊。
真的很疼很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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