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浴室里水汽氤氲,宛如一层薄薄的雨雾。
湿漉漉的墙壁上,一颗颗水珠向下滑落,途中故作平静地停滞片刻,又胆战心惊地向下坠落。
少年坐在浴缸里双手抱着膝盖,尽量把颀长的身体蜷缩得小一点,浸没在水中的部位多一点。
或许是热气熏红了他的皮肤,也可能是别的东西烫红了他的肌理,他浑身泛着一层可爱又可怜的粉红色。
斯特莱夫家族的人都有一头醒目的银灰色头发,宛如某种在雪原上生存的野兽。
少年也不例外。
包括他的容貌,也是那一家人仿佛受到米开朗基罗眷顾的线条。
雕塑般棱角深刻的面庞上,有一双饱含爱欲的柔软嘴唇。
他同样继承了疯狗家族野兽般强悍的体魄,虽然眼下仍显瘦削青涩,但从他的身形轮廓来看,日后一定会发育得十分出色。
不过他色泽健康漂亮的皮肤上有不少惊心的疤痕。
疯狗家族将伤疤视作男人的勋章,但对少年来说只是苦难的烙印。
安鹤笙怡然自得地坐在浴缸旁边的椅子里,叼着一支雪茄,烟雾和水雾交融在一起。
温暖的水流,模糊的蒸汽,雪茄散发的木质香调,比什么都能让人放松戒备。
他拿起一块浴棉,倒了些沐浴乳在上面,想帮少年搓洗脊背。
少年条件反射地缩起肩膀,不安地躲开了他的手。
安鹤笙眯起眼睛,透过缭绕的烟雾觑着少年调侃道:“躲什么,我手里拿的不是刀。”
少年两条眉毛拧在一起,打了个纠结的死结,身体依然无法舒展地抗拒着。
“每次给迪蒙洗澡,都是我最放松的时候。
我总是和它聊天,告诉它我这一天见了哪些人,遇到了什么好笑的事。
如果他能说话,也许我能少点寂寞。”
安鹤笙将雪茄放在一旁,伸长手臂把浴棉按在少年背上揉搓,“跟我说说,这十年来你都去了哪里,做了些什么。”
他的力度恰到好处,揉出的泡沫绵软轻盈。
尼禄的肌肉线条却倏然隆起,从发梢到脚跟全都紧绷起来。
“那天我从医院回到家,看到我的父亲倒在血泊中……”
尼禄的声音和身体一样紧绷,发出的声音十分艰涩。
他的喉结滚了几下,含糊地跳过了那段不愿回忆的悲剧,哑声呢喃道,“我跑了出去,结果被一辆车撞倒,之后就失忆了。”
肇事司机把他带回了家,见他记不起自己的姓名身份,随便塞给他一点钱,就迫不及待把他打发走了。
自那之后他在街上流浪,卖过报纸,在码头做过小工,在餐馆里洗过盘子,也靠替人跑腿赚些小费。
他被醉醺醺的酒鬼打骂,被老板克扣工钱,也和街头混混打过架,有几次差点没命。
在那些暗无天日、饥寒交迫的日子里,他最怕的就是受伤生病。
他没有多余的钱买药,只能靠自己的生命力硬抗。
比伤病更折磨人的,是无人问津的孤苦。
过去他无比渴望某一天,有人在街上认出他,大声叫出他的名字,用力地拥抱他,为他流泪,为他心痛,然后带他回家。
可这样的愿望从未实现。
即使他恢复记忆,找到了自己的家。
当他踏入斯特莱夫家的大门,他依然没有得到温暖的怀抱。
迎接他的是惊讶、质疑、厌恶,以及接踵而来的羞辱打骂。
他以为的亲人和他过去流浪时遇到的人没有区别。
他梦寐以求的温暖怀抱,一次都不曾获得。
尼禄正失神于自己充满伤痛的回忆,冷不防被一双有力的手臂环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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