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苔丝苦着脸,告诉了她前因后果。
原来她走到这个地方,觉得穿着这样一双脏兮兮的靴子去教堂不太得体,就换上了自己的漆皮鞋子。
到了教堂门口,她又刚好碰上人们做完礼拜出来,被人流的冲击遮挡住了视线,没有找到伊莱莎。
没办法,她只好调转方向往高处走。
等她到了放靴子的地方,看到有人以为这是被人丢掉的靴子,就把这双靴子勾走了。
“那你为什么不拦住他,跟他讲清楚缘由?”
伊莱莎很纳闷,靴子在农民那里也算是一双贵重物品了,除非是存心要偷东西,不然那人肯定会归还给苔丝的。
苔丝有些羞窘,没有说话。
“拿走你靴子的那个人,你认识的,是不是?”
她只能想到这个解释,不然为什么苔丝宁愿挨冻也不愿意去说明白呢,大概是觉得有些丢人。
“是莫茜·常蒂小姐和克莱尔先生们。”
苔丝深吸一口气,在说克莱尔的名字时声音颤抖得格外厉害。
伊莱莎向她问明白了靴子的特点,让她树篱这儿等着,便穿上靴子,迈着步子往牧师宅的邻居家走去。
“人们将要说,如果这个人有这么多的才能……因而对社会与公共的生活发生一种有用的影响,所以,……他都是具有很大的价值,可是他没有一种善的意志……他是一个可鄙的对象①……呀,有客人来了。”
常蒂家的女佣引着伊莱莎走进会客厅,这个家庭因着在家的女儿染上了附近年轻教士的那种爱美的习气,突发奇想地把家政书的装饰与宗教的严肃意象结合了起来,形成了一种后世可能会称之为解构的跳脱风格。
“常蒂小姐,日安。
我是井桥磨坊的面包师伊莱莎·德伯菲尔德,我听说你们捡到了一双靴子?”
伊莱莎向坐在沙发上看信的常蒂小姐和坐在小圆桌边的两位正在喝茶的先生点头致意。
“是有这么一回事儿。”
常蒂小姐放下信,坐直了身子,回答她。
柳条扶手椅上的男士放下茶杯,开口道:“那双靴子质地好得很,一点儿也没磨损,我们打算拿去送给爱明斯脱的穷人穿,他们还穿着破了洞的薄皮鞋,正好可以穿着过冬——扔掉它的人大概是想赤着脚去礼拜,乞讨大家的同情和赏钱,现在这双鞋正好可以帮到真正需要的人。”
伊莱莎发现这个讨厌的男人就是歪斜圆顶帽……不对,小克莱尔先生。
她语气变得强硬起来:“我想真正需要它的是它原本的主人。
这个人我认识,是恰克牛顿村那边的一位虔诚的信众。
因为她觉得来教堂礼拜有必要换一双干净的鞋子,才把这双靴子暂时存放在树篱里——毕竟她走了很远的路,把鞋子都弄脏了。”
“那双靴子侧边有松紧带,系的马海马鞋带,靴子右脚的鞋面和鞋头用棕色的线补过。”
伊莱莎问,“鞋跟打了钢钉。
常蒂小姐,我说得对不对?”
常蒂小姐让女仆去取靴子,递还给伊莱莎时,她轻声说:“我很惭愧,请代我和卡斯……克莱尔先生向恰克牛顿村的那位虔诚的人致歉。”
轻微的尴尬在客厅里蔓延。
“耶和华保护诚实人,足足报应行事骄傲的人。”
小克莱尔先生对面的人习惯性地念了一句经文,他大概没意识到这句话的讽刺意味。
“穿靴子有时,不穿靴子有时②。”
伊莱莎把靴子提着在苔丝面前晃了晃,她忍不住改编了一句传道书的话,调侃自己逆来顺受坚信万务有定时的姐姐。
苔丝窘迫地接过鞋子穿上,板正了脸,试图维持作为长姐的威严:“小莉兹,谢谢你,不过以后可别这么胡说了。”
伊莱莎笑嘻嘻地讨饶:“好啦,反正也没有别人听见。
你还有事儿要办吗,还是直接回去?”
“对了,喏,这个给你。”
她去讨靴子的路上顺便买了盒搽脸的油膏。
伊莱莎有心想问苔丝那个丈夫的事情,但苔丝对此似乎讳莫如深,她也就不想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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