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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没说话,只是盯着他。
他左手边是一支红霉素软膏,那是他前天因为熬夜太久眼睛发炎长出麦粒肿涂过的药,这让他的眼角这几天一直都有点泛红,反而有种别样的美感。
我哥抬头看了看我,轻轻笑了一下:
「既然已经知道怎么都要死了,那就期待一下,既然前提是所有人都要死了,那还挺公平的,能跟你死在一起,挺好的。
」
我被他豁达开朗的人生价值观小小的震撼了一下,觉得他给我上了一课,然后就假装无所谓地去翻我哥放在架子上的书,看到书里夹着几张捐款证书。
Christine是我哥的合伙人,但现在已经不是了,因为公司已经变成了股份制的大公司,现在应该说是我哥的同事。
她曾以我哥和另一位股权持有人拜斯诺的名义代Bluk向外界捐过款,主要就是为了增加Bluk的声誉和影响力。
我对捐款这样的事情不是很在意,可是有时候想想又会觉得很难说。
毕竟这样的企业捐款不是代表政府,捐出去的钱也不知道到底四分五裂花落谁家了,不可追溯,这一切都没有保障。
我哥从来没有单独向外界捐过款,我觉得也不需要诟病什么,但外界好像对此颇有微词。
那些纸上谈兵的伪君子总觉得钱多的人就有义务向外界捐款,殊已忘记了捐款这一行为实为权利而非义务。
如果说钱多的人需要拿钱向外界捐款的多一些,那钱少的人可以少捐一点,处于一个平行等价原理:
比如说一个人的净资产有1000万,那让他捐10万,而让那些没有那么有钱的人,假如说他的净资产只有10万的话,那他倒是不用捐1000,他可以只捐100块。
可是,纵使将假设中的原理让步至此,那些人也是不会心甘情愿地出这一百块的。
这里的那些人,并非那些愿意献出爱心的平凡踏实打工人,而是惯于哗众取宠攻击他人的网民选手。
那些人会说,拥有一千万的人不在乎这十万,因为剩下的990万可以任他挥霍很久。
而只有十万的人则要精打细算,他可能还有一大家子要养。
这话乍一听很有道理,可是仔细一想,这100块需要让人做出多大的让步?少抽几包烟或是少喝几瓶酒便可以省回无数个这样的100,若是留下这100而不是捐掉,那他本没有失去的这100元可以让他在给孩子交学费的时候因为少交100而涕泗横流吗?
未将道德的审判点落到自己头上就永远不会客观公正地看待事情,不过这也是人之常情。
我和我哥以前也很穷,刚来国外的时候我们有段时间买了很久的临近过期的三明治,住那种几人合租的地下层。
所以如果是我的话,我不会捐,但是这是建立在我不会说闲话的基础上。
我不会因此去调侃那些捐了的人,因为这实在是让人听起来很欠得慌,不是吗?
但其实我想说的并不是有关于这方面的事情,我主要是想说那些被捐了款的孩子们,那些钱到底帮了他们什么呢?
假如说送他们一车的新衣服,可是新衣服怎么穿也会变旧,新衣服总有变成旧衣服的那一天,在他们来看,这个暂时的新衣服和旧衣服最大的区别可能就是当时那么一会儿的新鲜感和喜悦,可它终究会变成旧衣服。
再比如说花钱给他们建了一个篮球场,也许中间会有那么一两个孩子因此爱上篮球,或者因此出现小概率事件成为一个奥运会的什么夺冠种子选手之类的。
但大多数孩子都只是会知道自己曾经经过的那个熟悉地方建了一个篮球场或是建了一个新的带着网子的杆,然后有兴趣地看两下,便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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