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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节之后,Christine联合几家企业承办合作年会,我哥带我一起参加。
这种聚会性质的场合就不需要打扮的那么官方且正式了,跟前几日睿智学校的饭局千差万别,也正合我意。
那天晚上我哥穿了一件白色的T恤,胸前有蓝色星光点点的细碎图案。
他什么首饰也没带,离开复杂造型的他整个人看上去清爽极了,一眼看过去,就像二十出头的样子。
年会一开始是一些部门工作的交接和汇报,后期就开始玩游戏,抽奖和发钱。
敬酒客套一类的通通没有,Christine的脾性跟我和我哥一样,都是那种喜欢化繁就简的爽朗人。
整个年会到最后就只剩下一些工作上和生活上都比较熟的朋友一起。
大家一起去外面馆子里二轮,吃饭时大家起哄在座的情侣表白说情话,完了之后被一波一波地笑。
轮到我的时候,我抬头看向坐在我对面的我哥。
坐在旁边的人说帮我查百度,我跟他说百度太low了,这东西我要直接说。
在座的人起哄说我「高手」,我本想皱眉,可是看到我哥一直看着笑眯眯的,就又笑起来。
我移不开对他的目光,他可真好看呀,这么暗的光线也能把他的轮廓照得那么清晰立体。
他就坐在我对面,一直看着我笑,那笑好纯粹,没有一点杂质。
这样一两秒的对视里面,我又不经意地发起愣来,因为我觉得没有什么话比那个眼神更真,没有什么语言能比那样的眼神更有说服力。
我顿了一两秒,然后慢吞吞地说:
「想要你……天天开心。
」
那话一说完,邻座的朋友笑着唏嘘:
「就这?」
大家开玩笑地赞叹了一两秒后,就又开始围攻其他人了。
其实这真的是我心里最希望的事情,旁人不懂,我本来有些郁闷,可我哥却看着我眼睛亮起来,那种情绪就一扫而光了。
果然,只有他会懂我。
那天之后我开始回想年少时期和我哥在一起的日子。
这么想来,在一起那天,我好像没有给我哥正儿八经地表白,也没有写过情书或者表白一类的卡片。
两人确认关系慌慌张张匆匆忙忙,不知怎的就突然在一起了。
时至今日,我竟还从未跟我哥写过直接表达爱意的书面证明。
那东西重要吗?
好像也没那么重要。
可是我突然一想到,别人都有,林远珩怎么能没有?
于是我便开始着手给我哥写情书。
情书这种东西,我其实只在电视里和小说里见过实体,现实生活中我还没有见过情书到底是什么样的。
学生时期大家喜欢谁都直来直往,大部分都埋头苦学,有一点情愫的也立马就表明了。
印象中情书的大概内容是那种八九十年代才会写的酸唧唧的字眼,一句话用十几个拟人和比喻句式,然后总结为「我喜欢你」这样信一类的东西。
我拿出一张纸,写下第一句话:
给林远珩的信,我喜欢你。
写完这句话我就停了,还要写什么?
我想了想,又加了一句:
我爱你。
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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