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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斯琦颇有兴致的拿过来手边的日历本儿,挪后身子,把它端在胸前举平,与乔奉天的视线并行,“这么远也行?”
“再拿远点儿都行。”
郑斯琦拿低头,用指尖搭住一枚小字儿,“这个?”
“挡上了,你挪开点儿。”
乔奉天拨弄了一下耷在眉下的刘海儿,看郑斯琦清净的指甲像剔透的玉片,跟着指尖退后了一寸,眯了下眼睛,“露,丹枫白露。”
还真是个“露”
字。
郑斯琦一面惊异地笑,一面不死心,翻换了一页,再指,“这个?”
算是故意使坏了,指了一枚比小四字体更小的副标题,任谁掸眼看,都是一道含混的淡灰色。
“后,空山新雨后,天气晚来秋。”
乔奉天笃定地,把副标题的这一句小诗整个地念出来。
郑斯琦低头确认,接着抬头比了个拇指,“厉害。”
“我就说吧。”
乔奉天脸上泄露出来的一点点自矜,特别的细微不明显。
“就还挺羡慕你这种体质的,怎么着都不近视。”
郑斯琦把日历摆回书桌,推了推自己鼻梁上的眼镜,“尤其像我初中就架上眼镜的这种人。”
“那说明,你学习刻苦。”
乔奉天半真半假地吹捧,没说完自己就笑了。
“得了吧,我那是昼夜不分打游戏打的,我姐当时领我去眼镜店验光,一路就扯着我红领巾骂我,说你就这么瞎着得了,也不见你一天读几个字儿进眼,浪费钱。”
郑斯琦回忆起那时候的一些细琐的人和事儿,人也似乎变得更温柔,“我当时一个年级倒数的小二流子,剃个螺丝岗刚放出来似的板寸头,还一天天儿人模狗样的戴个细边眼镜晃悠,班主任就成天一点名儿就指着我开玩笑,哎,那小文人,来答答这道题我看看。”
乔奉天听完端着杯子乐,觉得三言两语里,一个不服管教的放任男孩儿形象就更能丰满立体些,像读一本追忆性质的小说,读到一半,对人物半知半解,于是满心好气地想去翻下一页。
郑斯琦其实也不是喜欢把自己无条件袒露给别人看的人,也不乐意别人把自己东西当成可以戏剧化谈资。
但是乔奉天对他来说不大一样。
一方面,他是一个和自己的过去没有瓜葛的人,既不像同事也不像固定的好友,他们之间的交集是当下的,且深浅合宜的。
他可以把以前的自己当成一个完全陌生的独立人格,认知到的东西会客观公正很多,牵连不到一些无用的情绪上;另一方面,则是他自己也想不明白的冲动与诉求——如果把自己的过去主动抛出,会不会让对方,也能主动地告知自己他的以往?
郑斯琦想了解他,很想,非常没来由的想。
“虽然是挺不方便的,但是。”
乔奉天的视线由郑斯琦的镜片,游移到了鼻梁,“你戴眼镜真的挺好看的。”
郑斯琦便把眼镜一摘,“我不戴更不差你信不。”
眼镜搁在桌上,金属的框子磕上桌面,清脆一声细响。
按说郑斯琦三十五岁的年纪,保养的再好,面庞上不可能没有纹路。
只是他的纹路生在眼角,像漫野山林里的蜿蜒溪水一样看上去无碍,就像该长在那里一样,多添了一份景致似的。
郑斯琦的眼睛没了镜片的遮挡,眼神里居然有凌厉却生涩的些微戾气,应该是少年时的遗留,成了属于鲜活与过去的一部分,生活在光亮镜片下的一隅里。
仔细看,这样的眼神有攻击性,和郑斯琦以往的气质不一样。
乔奉天一时挪不开眼,想四面八方地端看。
运动会的时候只大概看过一次,隔得还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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