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白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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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第1页)

然而世间诸事总不是能永远都顺着人意的。

就在杜云歌在心里默念“这可千万不要是何蓁蓁那个坏东西”

的下一秒,那个熟悉得要命的身影就转过了头来,还好巧不巧地正好把那张化成灰杜云歌也能认出来的正脸对上了她这边。

不想要什么就偏来什么的倒霉定理果然不假,出现在杜云歌面前的,果不其然是那个她这辈子都不想再看见的人:何蓁蓁。

正巧这个时候,结果何蓁蓁的目光还跟她对上了,甚至还眉眼弯弯地对杜云歌笑了笑。

生着狐狸眼的人,只要不是长得特别抱歉都会带着某种得天独厚的媚气,一颦一笑间都是常人所不能及的风情,尤其对何蓁蓁这么个特别了解自身优势、也会加以利用的家伙来说,这一双眼生在她身上可真是如虎添翼。

她只是这么轻轻巧巧地、不带任何桃色意味地往杜云歌这边一瞥,就足以让被这个眼风扫到的人晕晕乎乎地觉得,这是一个满怀爱意和羞怯的注视了。

可不要小看这一眼一笑的威力。

大唐时期的香山居士不就为当时艳名远扬的贵妃写过这么首诗么,“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

,虽然碍于天子之威对这首诗做了不少修饰,但是也足以从中看出那位有着“羞花”

之称的美人的盛容了,潋滟的眼波流转之下,就足以让整个后宫都沦落为她的陪衬。

由此可见,媚到了极致,就是无人能极的好颜色;那如果按着这个逻辑推下去的话,哪怕是再平凡不过的、最多只能称得上一句清秀的女子,有了这么媚的一双眼睛在,也就足够动人了。

就好比何蓁蓁。

然而这个眼神根本就没有起到它应有的作用。

杜云歌不仅没有被迷倒,甚至脑海里还自动生成了一行血红的大字:夭寿,要命。

天要亡我。

——毕竟她在何蓁蓁的手上死过一次。

那句话怎么说的来着?“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更何况何蓁蓁可是个货真价实的、比蛇还要狠还要冷血的毒美人。

杜云歌吓得很,简直一刹那就三魂去了七魄,情急之下只来得及抓住身边离她最近的那人的袖子,一个她上辈子念叨过千遍万遍却也还是没能等来的人名最终脱口而出:“薛师姐!”

薛书雁被突然叫到了名字之后便看向了杜云歌,向她挑了挑眉,用眼神无声地问道:怎么了?然而杜云歌实在受惊受得狠了,一时间只能嗫嚅着双唇,连个完整的音节都吐露不出来。

如果说之前她端着盛有甜汤的碗的手只是在微微地颤抖而已的话,那现在她的手就是在十分明显地发着抖了,连凤城春都察觉到了杜云歌的异常之处,赶紧低声问道:“门主,你今晚一直不太对劲,是累着了么?要不要回去休息?”

杜云歌一听见“休息”

俩字就开始拼命地摇头。

开玩笑,她可不想一休息就把自己给休息进坟墓里去!

至少要让她亲眼看着何蓁蓁在比武招亲大会上落败,永远不可能在带她回何家庄,她才能安心!

——但是手上的颤抖一时半会的也停不下来,再这样下去的话,没准凤城春真的会强行把她押回去好好休息的。

这可怎么办呢?就在这当口,薛书雁借着宽大的喜服袖子的遮掩悄然无声地伸过一只手去,和杜云歌冰冷的、发着抖的双手缓慢而不容反抗地双手交握,不知不觉间就让杜云歌的手暖和了起来,也稳了下来了。

她的面色冷定得很,目光也不带一丝温度,依然是外人眼中那个高不可攀、神色如冰的冷面大师姐的形象,但是她握住杜云歌的手却是温暖的、坚定的,就好像天崩地裂了都不会松开一样,莫名就让人有种安心的感觉:“我在,别怕。”

薛书雁垂着眼想了想,又低声补上了俩字:“云歌。”

杜云歌眼眶一红,差点没落下泪来,幸好她还记着这可是还在自己比武招亲的大会上呢,要是她这个门主兼未来的新娘子哭了的话可是不吉利的大事,便硬生生把这受惊之下劫后余生的眼泪给憋了回去。

就在她还在努力抑制住自己的情绪、不要当场痛哭出声或者对着堂堂何家庄庄主骂出声的时候,就听见薛书雁开口问道:“你看见什么了,吓成这个样子?”

“我……”

杜云歌一听,好家伙,这简直就是在给她憋在肚子里都快发霉了的那几箩筐坏话倒出来的机会啊,结果她刚准备对薛书雁大进谗言,对何蓁蓁这人的劣行大加鞭挞的时候,才后知后觉地想起个事儿来,当场就傻眼了:她现在不应该认识何蓁蓁。

但是说坏话这种事吧,还是真的不需要理由的,只要说坏话的人不心虚,那什么都能说出来,尤其当对着的是一个本来就不是什么好人的家伙的时候,就更不需要理由也不用心虚了,因为不管说什么坏话,没准还都是这家伙干过的好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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