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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是完整了,胥宜年却又有了其他烦心的事。
活着的时候他就比金登登大许多,这又比金登登多活了许多年,再加上金登登在地府过的这些日子。
脸色更白,唇色更红,人显的更小了。
两人之间瞧着就像是差了辈分。
金登登对于他的苦恼表示理解,但是也说没有办法,只能安慰他,“多好啊,老牛吃嫩草,羡慕死这些鬼。”
胥宜年摸着金登登细嫩的脸,这地府的日子悠然,也养人,他若是在地府多呆些时日,说不定也会年轻几岁。
最重要的事,不投胎就不会失去金登登,不做人,就不会面临死去。
送走金登登的痛苦,他绝不会想尝第二遍。
所以胥宜年决定,不投胎了,就在地府做个虾兵蟹将混日子。
胥宜年是有功的人,即使他赖着不走,阎王也不会甚说什么,只说留下来也可以,但是得自己找到一个合适的差事。
金登登也一直没有正职,趁着这个机会干脆一起上岗算了。
她将地府的职位琢磨个遍,然后盯上了黑白无常,太适合她和胥宜年了,那一黑一白的衣服一穿,定然绝配。
金登登虎视眈眈的视线很快便暴露了她的内心,人家黑白无常也是几千年的交情了,哪舍得分开。
他们一起控诉着金登登的无情,“以前大家还道你是有情人,如今看来却是不尽然。
你是忘记当初你挡了奈何桥的路,我二人不忍心撵你,每次都是从你身上跨过的。”
不提这件事不来气。
倒也没有回回都从金登登身上跨过去,就是那次有了冤案,那女子哭泣太多,眼泪变成大雾,盖了整个地府,实在叫人看不清路。
金登登就没摸对以往常坐的位置。
她看不清路情有可原,黑白无常那是追鬼的,什么样的路没走过,怎么会看不清,分明就是故意。
这抢人职位的事,胥宜年本来还不愿意做,一听还有这一出,当即说话,“技高者胜,看谁的能力高吧。”
从此地府就乱了,黑白无常为了守住职位,也跑去端茶倒水了,那痴情的红衣女子,时常拖着逃跑的小鬼。
不过好在奈河桥上再不见那落寞的背影,也算是幸事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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