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白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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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腹锦鸡体型并不大,没多少肉。

但因生得漂亮,外形似凤,一些有钱人家喜欢买来观赏,又或者收藏其彩色羽毛,比寻常野鸡贵得多。

方竹她们不懂行,只听到能换一两银子,都有些吃惊和欢喜。

郑青云笑道:“今儿还发现一些脚印,估计是鹿或麂子之类的,那个更值钱。

我在它们行经的路上挖了个陷阱,不晓得能不能逮到。”

陈秀兰把锦鸡放下,不放心地嘱咐:“不管贵还是便宜,自个儿的身体最要紧,可不要为了银子冒险,去招惹那些凶兽。”

“我知道,都记着呢。”

这样的话已经听了不知多少次,郑青云却不觉得烦,认认真真地听着。

除了锦鸡,郑青云还猎到两只野兔和一只野鸡,野兔也只伤了腿,野鸡却是被大黑咬断脖子。

“我明天还上山转一转,后天再去县城卖。

那只野鸡收拾收拾,自家留着吃。”

方竹:“行,明天我们再去掰些笋子回来,一并带去县城。”

“野鸡也能掺着笋子焖,往锅边贴一圈苞米粑粑,可好吃。”

陈秀兰也笑眯眯开口。

“那明儿就这么做着吃。”

野鸡已经咽气儿,放久了不好。

郑青云吃饱饭,就着月色,顺便把它拔毛剖肚,拿棕叶子拴了,挂在梁上。

夜色渐深,结束一天忙累的人,终于安稳地进入梦乡。

第二天,郑青云又是天不亮就上山,直到夜幕低垂才回家。

遗憾的是,并没有猎物掉入设好的陷阱,他只带回两只竹鸡和几株野百合,连兔子都没打着。

不过打猎就是这样,抛开本领,能猎到什么,全看运气。

郑青云早就习惯,也没觉得沮丧,只多做了几个陷阱。

找到两个旧竹笼,将兔子竹鸡和锦鸡分开装着,背上一筐竹笋,郑青云和方竹一早就启程去县城。

不想在村里太引人注目,他们洗漱完就出发,连早食都没来得及吃。

进了城,两人花钱买几个烧饼,边走边吃,去西市租了个靠前的摊位。

不放心方竹一个人在这儿摆摊,郑青云今天也没急着去巷子里挨家挨户敲门,打算先在这边卖一卖。

红腹锦鸡五彩斑斓,实在引人注目,刚一放下,就有许多人围上来指着笼子问东问西,一听郑青云叫价一两二钱,都不由咂舌,却也没几个人散开。

郑青云没就此降价,他早预料到这些人出不起价,心想大不了等别的东西都卖完再去大宅子那边问问。

春笋鲜嫩,一掰就能听见脆响,倒是最受欢迎的。

因为带着笋衣卖的,价也没喊太高,六文钱一斤,来问的人挺多。

遇到某些不依不挠讲价的,搭上一两根,不多时就卖光。

十六斤多的春笋,刚好卖得九十文。

两只竹鸡被位老太太一并买走,因着太小,只收了四十文。

兔子也卖出去,共计一百一十文。

临了只剩下最值钱的锦鸡,一直没人愿意出高价。

郑青云帮忙收摊子,怕方竹失望,宽慰道:“没事儿,我以前常去的有几户人家就喜欢这些稀奇玩意儿,定能卖个好价钱的。”

“嗯。”

郑青云拎上锦鸡,领着方竹准备往巷子里走。

结果刚走出集市没多远,就被人叫住。

对方是位身着锦袍的中年人,看着斯斯文文的,腰间别着把小算盘,一看就是大户人家的管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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